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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药品招标采购第一人”李宪法
药品价格过高、群众“看病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继去年四川、广东等省开展药品挂网采购后,近日,总后卫生部组织的药品采购也开始挂网进行。而近期举行的“中国药品流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有关“卫生部打算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发言,更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以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将终结,新的“网上集中采购”模式将正式推行。
自2001年实施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无时无刻不伴随着争议。那么,这项制度是如何产生的?争议的症结何在?是去还是该留?“网上集中采购”是否代表改革的方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专访了被称为“药品招标采购第一人”的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
早在6年前,李宪法就参与了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及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多次参与国家有关医药流通改革方案的调研与制定。近年来,他一直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调研,对其中的经验、教训已颇具心得,并为此撰写了几十万字的专著。他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详述了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从试点、推广到被异化的全过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项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应该继续坚持,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李宪法说。
辉煌的起点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李宪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时,李宪法就供职于河南省卫生厅,分管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工作。
据李宪法介绍,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1992年末,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具体政策的任务落到了李宪法的肩头。经过调研,李宪法认为,种种问题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时代公立医院分散的药品采购制度,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卖方市场,但到了市场经济时期,变为了买方市场,药品销售竞争日渐激烈。为了抢占市场,‘回扣’成为了药企促销的有力工具。而另一方面,药品采购权又掌握在医院手里,随意性很大,难以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李宪法说。他认为,只有建立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机制,才能制约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于是,一个变“暗扣”为“明扣”,实现医院药品经营利益最大化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在河南省卫生厅逐渐成型。
1993年3月,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在省医疗机构中试行药品集中定点采购。“由于当时没有《招标投标法》,我们采用了公开遴选的办法,把河南省内7家规模较大的药品企业确定为‘定点企业’,规定省直医疗机构只能在定点企业采购药品,这样就可以把定点企业的采购批量做大。而定点企业则承诺按薄利多销的原则,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折扣让利。因为零售价格不变,医疗机构可以从中获得比以前更多的利益。”李宪法介绍说。
药品集中定点采购试行的前两年,收效非常显著。李宪法回忆说,这项制度让医院的药品折扣让利率由5%提高到了20%,给医院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收益。河南省卫生厅纪检组经过专项检查,认为该制度有利于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现医院药品采购利益的最大化,应该大力推行。1995年,河南省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受到卫生部表彰,也吸引了十几个省、市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前来河南考察。“到1998年底,卫生部开始调研、制定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准备把这项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李宪法说。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李宪法被借调至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参与相关政策起草工作。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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