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本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净化猪肉市场环境,保证上市肉品质量,保证广大市民能吃上“放心肉”,近日市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经营者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是已经批准的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凡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或者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各分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 “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立即退市,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缺斤少两等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明确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超市、猪肉专卖店及市场内猪肉经营者的责任。要督促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日进行市场检查,督促场内猪肉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
四、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查处违法违规销售注水、病死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积极作用,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迅速及时的予以查实处理。
五、加强协调配合。要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当地商品流通行政主管、畜牧、卫生等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注水、病死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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