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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没有不适合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 [2007-07-13 15:53:01]
[贾继东]我们从医学专业的角度讲,如果你的工作很容易受创伤,或者别人也容易有创伤,容易有血液接触的工作不适合,但现在没有一个具体、明晰的标准,这需要医学专家、法学工作者和政府共同制订一个详细的清单。总的来说,只要没有血液的暴露或者血液接触,应该都没有问题。 [2007-07-13 15:53:18]
[网友迷茫的孕妈妈]宝宝马上要出生了,对于我这个携带了十几年的人来说,从上学到就业到结婚到生子,尝尽了因为社会对携带者的岐视所带来的苦。现在地方电视台上经常放的不良药品广告,更可以说是妖言惑众,不知道为什么老说应该禁止或是下令禁止后还是照播不误。还有,我很担心宝宝的状况。 [2007-07-13 15:54:31]
[郝阳]针对这种情况,网友可以向地方政府、工商部门、卫生等部门进行举报。 [2007-07-13 15:55:04]
[贾继东]对于母婴传播的问题,我们现在有很好的办法,新生儿出生以后需要立即注射疫苗,同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按照这个方案,如果能够及时、全面完成,将有90%到95%的新生儿都能够产生预防效果。你的小宝宝有90%到95%的可能性不会被感染,预防效果很好。 [2007-07-13 15:56:50]
[网友战斗战斗再战斗]请问:1.用人单位如果违规检查了乙肝标志物,将受到什么处罚?如果违规拒录或辞退了乙肝携带者,将受到什么处罚? [2007-07-13 15:57:44]
[刘丹华]关于辞退,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携带乙肝表面抗原就和他解除合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来处理,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有关规定。但是,如果是在招聘期间有这样的歧视行为,拒绝招用,因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处罚还是比较困难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针对劳动者的投诉,劳动保障部门查实后,将根据《意见》的精神,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2007-07-13 15:57:41]
[网友携带者]在两部的《意见》出台以后,地方上执行不力,深圳和广州出台相应政策,要求医院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两对半检查,不过却规定在得到企业授权后可以进行检查。其实这明显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因为企业一定都会授权医院检查两对半的!而医院就把责任都推到了企业一方。这里的问题在于,企业有资格授权检查员工的两对半情况吗?希望国家政府部门能采取果断的措施禁止两对半的检查,在需要检验两对半的行业,国家统一授权检查,而不应让企业有权力授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歧视的问题! [2007-07-13 15:59:56]
[郝阳]按照这位网友说的,如果企业要授权,我想这个前提就不对了,就违反了两部的文件精神了。 [2007-07-13 16:00:57]
[网友用肝良苦]我想问问嘉宾,能不能两部通力合作,加大意见的执行力度,把意见真正地贯彻下去?而两部对于进一步贯彻意见有没有什么计划呢? [2007-07-13 16:01:19]
[刘丹华]网友的建议非常好,我们两部也正在考虑进一步如何落实。我们认为,现在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刚才很多网友也提到了。就像今天的中国政府网访谈,就是我们两部落实措施的一项活动。从劳动保障部的角度讲,我们会要求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宣传。另外,加强和卫生部门的沟通,对用人单位和医疗部门进行规范,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列入体检项目,需要两个部门加大力度。 [2007-07-13 16:02:52]
[网友ninmenhaoma]最有效、最直接的乙肝病毒预防措施是全民接种乙肝疫苗,而不是围堵和隔离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7-07-13 16:04:39]
[贾继东]这句话有一定道理。我们国家根据专家的意见和科学界的认识,已经从1992年开始逐渐把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新生儿普遍接种。新生儿和幼年期感染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一旦感染容易转为慢性,真正的成人感染绝大部分都是急性的。所以我们国家从这个角度入手,根据我们的财力和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到2005年乙肝疫苗新生儿实施免费接种。 [2007-07-13 16:05:06]
[贾继东]对于我们人口众多,发展经济不平衡的情况下,政府下这么大的决心是非常不容易的,乙肝疫苗的接种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个策略是很好的,优先保证所有的新生儿和婴幼儿是免费的,所有的新生儿一律免费接种、强制接种。对成人我们没有要求强制接种,但如果是特殊风险人群,比如医生、护士,现在很多医院都给予免费接种了。对其他高风险的人群我们建议你去接种,几个方面结合起来,预防效果会更好。 [2007-07-13 16:13:33]
[主持人]普通人多长时间注射一次疫苗?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理念? [2007-07-13 16:14:20]
[贾继东]这个问题很好。乙肝疫苗接种全过程是3针,现在打第一针,过一个月打第二针,到六个月打第三针,这是我国的一个标准的程序。 [2007-07-13 16:21:07]
[主持人]普通人做好预防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担心身边是否有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7-07-13 16:21:29]
[贾继东]我们的专业工作在不同的场合都在积极宣传,在不同的媒体、不同的场合替广大所谓表面抗体是阳性的人呼吁,我们制订的专业指南中也采用了国际上公认的观念,对这些问题有了明确阐述,大家可以从网上免费下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可以检索一下,解释的非常清楚。大家可以注意到,不仅是专业问题,我们当时就考虑到在社会上存在认识误区等问题,这本指南实际是对公众、社会、政府、乙肝病毒携带者,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参考,希望消除公众的疑虑,保护他们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 [2007-07-13 16:21:28]
[主持人]乙肝病毒携带者能结婚、生孩子吗? [2007-07-13 16:25:13]
[贾继东]这是肯定的,如果他(她)的配偶没有打过疫苗,或者抗体为阴性,我们建议他(她)去打疫苗。在没有产生抗体之前需要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如安全套使用等)。 [2007-07-13 16:24:57]
[网友hopefully ]为什么不禁止地方媒体的乙肝医疗广告和其他欺骗群众的医疗广告?东莞电视台天天在做比如“亿肝王”,“中华肝宝”, “树舌肝肽”, “可园门诊”等等,不知有多少群众受骗! [2007-07-13 16:27:58]
[郝阳]关于虚假的医疗广告,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如果还有这样的虚假广告它就是违反规定的。 [2007-07-13 16:29:46]
[网友玉素普]国家要把乙肝根治才是根本。请问贾专家,现在乙肝到底能不能治愈?有没有能够治愈乙肝的药? [2007-07-13 16:29:43]
[贾继东]作为专业工作者,我们很关注这个问题,确实对这个问题深恶痛绝,因为虚假广告损失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媒体的公信力。总的来说,预防乙肝最好的办法是注射乙肝疫苗,一旦乙肝感染成为慢性,确实很难治愈。我们应该到专业的医疗机构去就诊,首先弄清是否需要治疗,再了解怎么治疗。我们现在能够把乙肝控制得很好,但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彻底治愈是不现实的。 [2007-07-13 16:31:12]
[贾继东]从这个观点来说,所有宣称能够治愈,而且短期内能够治愈,或者以各种“祖传秘方”基本上百分之百都是虚假的,它的承诺都是不可靠的。大家“有病乱投医”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家必须要面对现实,尊重科学。你对科学有一个期望,但也要认识到科学的局限性。从今天全世界来说,短期内彻底清除乙肝病毒,彻底治愈慢性乙肝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现实的。但是,它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如果有了清醒的头脑,可能就不会被花言巧语、诱惑所蒙骗。 [2007-07-13 16:39:49]
[网友]刚才刘丹华说道:我们看到一些网友直接提出向某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个别劳动保障部门说没有收到文件。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这两天已经了解了各地的情况。现在的情况是,全部省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都已经接到了文件,都在研究、落实。应该说,大部分省份已经转发了文件,有些省份还提出了一些更具操作性的要求。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在这个问题上难度比较大,所以需要一个过程。我不赞同刘司长的话,就“在执行的过程中在这个问题上难度比较大”而言,就看怎么实施了,如果强制实施体检时禁止“乙肝表面抗原”的话,如果医院犯了这条,有人举报,就取消这个医院的“体检资格”。我看就能很大程度上减轻对“携带者”的歧视! [2007-07-13 16:39:54]
[刘丹华]这位网友提的问题主要涉及对医疗机构的指导,我想请卫生部的同志回答。 [2007-07-13 16:43:32]
[郝阳]网友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任何一项政策的落实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对于医院我们是不是能够界定它能否开展活动,是否取消某项工作还要不要依法办事。我们两部要加大力度,采取一些有约束性的措施,都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2007-07-13 16:44:24]
[网友永不退却]贾继东先生,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不幸感染上了乙肝,现在乙肝能够治愈吗? [2007-07-13 16:45:41]
[贾继东]我刚才已经说过,真正的慢性乙肝要彻底治愈比较困难,但我们有比较好的办法使疾病得到控制。你需要做的是找正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给你作出诊断,明确是否需要治疗?并确定好的治疗方案,坚持治疗,绝大部分病例都可以得到良好的控制。 [2007-07-13 16:45:49]
[网友我要平等]请嘉宾谈谈隐私保护的问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应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权,卫生部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 [2007-07-13 16:50:46]
[郝阳]我们一定要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国家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处罚措施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尽管他的隐私有法律的约束,但有时还被泄漏,作为医疗卫生部门,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让我们的医务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 [2007-07-13 16:51:13]
[网友蓝星魂]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从事食品行业,可以吗? [2007-07-13 16:52:10]
[贾继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消化道传染病及其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医学专业角度来说,乙肝肝炎不是消化道传染病,应该不在这个限制之列。但具体怎么执行、理解,应该由专家、政府、有关立法部门共同制订一个具体的细则。 [2007-07-13 16:52:33]
[网友福利体检保护隐私]尊敬的卫生领导,我认为宣传是一方面,但卫生部也有责任严格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乙肝的检测,而且在每年的福利体检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代领体检结果,直接寄送个人,这也是国外通行做法,您对此如何看待? [2007-07-13 16:55:30]
[郝阳]我完全同意网友的建议。对于保护隐私问题有法律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近期,我们新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对保护隐私有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今后,在乙肝保护隐私方面,我们还会做进一步的工作,制订相应的措施。 [2007-07-13 16:56:29]
[网友ddddd11111]刘丹华司长、郝阳局长、贾继东老师你们好:我现在开始怀疑hbv的传染性了,我是8年前高考体检时查出大三阳,家人从来没有因为大三阳而分餐,到目前为止,家人、亲密接触的女朋友、大学室友、同事都没被传染上。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乙肝发病率为什么名列前茅,其中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hbv携带者去医院复检病情时,每次都用假名字,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是乙肝携带者,有关部门统计的真实性就很显然了。 [2007-07-13 16:57:13]
[贾继东]从医学专业的角度来说,我们一直认为是这样的,所以一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接触是不传播的,包括一般的握手、拥抱、礼节性的接吻,这些应该都是没有问题的。关于用假名字的问题,我不是疾控专业人员,但我知道这个事情。通过乙肝疫苗接种,我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具体数字很快将要公布。 [2007-07-13 16:57:43]
[贾继东]现在,我们加强了检测,强化了报告意识,报告率增加,报告的人数增多,但并不是新发的病例增多。报告中确实存在重复报告情况,我们的监测机构每年都进行查重,尽量减少重复报告。 [2007-07-13 16:58:59]
[网友我在4楼]如果劳动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或投诉用人单位存在歧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行为,或劳动者应感染乙肝病毒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如何调处?如果对调处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2007-07-13 17:00:28]
[刘丹华]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并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这主要是指已经被用人单位招用,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是携带者和他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由于是携带者拒绝招聘,取证是比较难的,查处用人单位目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指标,劳动者可以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应该根据《意见》的精神,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2007-07-13 17:00:47]
[网友]乙肝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生活中注意什么,他们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治疗,在治疗中应该注意些什么? [2007-07-13 17:01:30]
[贾继东]多数人来说可以参加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但不可以献血、捐献器官,不可以和别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有血液接触的用品。至于需要不需要治疗,应该定期到医院检查来决定,一般来说只有转氨酶升高的时候,才给予抗病毒治疗。而且治疗有一个原则,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找专科医生,制订系统的治疗方案,不能有病乱投医,而且要坚持系统、规范地治疗。 [2007-07-13 17:01:52]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网友的问题还在增加,但是我们不可能一一回答,但是嘉宾和我都会仔细去浏览。我们大家都应该坚定信心,用好国家的政策,找到自己的位置,为国家为社会为自己的家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2007-07-13 17:03:49]
[刘丹华]我们愿意和网友共同努力,为消除就业歧视,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07-07-13 17:04:09]
[郝阳]尽管很多网友的问题我们都没有来得及回答,但是我们回去以后会认真浏览,将把它作为我们今后完善,修订政策的一个很好的依据。 [2007-07-13 17:04:49]
[贾继东]作为一个肝病专业工作者,我们有义务积极地从科学角度向公众社会宣传,让他们认识这个疾病,消除恐惧,消除偏见,消除误解。同时我们也呼吁全社会政府给予这些人人文关怀,给他们理解、宽容,以仁爱、平等的精神对待他们。有这样的人文观念才能够正确理解规定、自觉执行规定,否则单是一个条文是没有用的。最后,我们呼吁政府立法机构逐渐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给乙肝患者或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宽松、和谐、平等的环境,以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也是我们肝病工作者为之努力奋斗的一项工作。 [2007-07-13 17:05:38]
[主持人]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2007-07-13 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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