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此项规定的出台不仅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更重要的是展示了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科学化、制度化的一面。这正是科学发展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得到合理运用的体现。
《规定》是中纪委在充分分析、判断当前反腐形势,以及权钱交易案件形式隐蔽、取证难、定性难的背景下出台的。《规定》细化、明确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标准,对于三种人起到了三种作用。
对于极少数腐败分子而言,《规定》的出台打破了他们妄图逃脱党纪国法处置的幻想。对于那些顶风违纪,不知悔改的腐败分子,《规定》的出台无疑为他们罩上了无法逃脱罪责的网,在这张网面前自首伏法,争取宽大是他们唯一出路。
对于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规定》的出台为他们划清了警戒线,树立起防范意识。在发挥警示作用的同时,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好、领会好《规定》,对于开展监督工作,营造良好行政执法氛围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心存侥幸、跃跃欲试的人而言,《规定》的出台对他们无疑是一种帮助和挽救。毛主席讲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规定》在发挥警示作用的过程中,也促使违纪干部和思想动摇的干部要回心转意,要悬崖勒马。
通过出台《规定》,惩处一批人,教育一批人,挽救一批人。这是教育、制度、监督三要素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再一次科学合理的运用。(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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