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那您简单跟大家讲讲协商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代表是怎么产生的?代表的权益受到什么样的保护? [2007-07-17 16:52:49]
[邱小平]按照劳动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是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提出这个要求应该是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另一方接到意向书以后,在20天之内要予以答复,并与提出意向的一方共同开始工资集体协商。第二,协商双方在协商开始前5天内,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2007-07-17 16:53:53]
[邱小平]第三,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还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也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要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这个文本就成立。第四,协商双方应该在5天内将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的全体人员公布。如果协议草案经过职工代表审议没有半数通过,职工方应该要求与企业方重新协商。工资协商一般是一年进行一次,职工和企业双方都可以在原有的工资协议期满前60天内向对方提出工资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协商。 [2007-07-17 16:55:52]
[邱小平]关于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是这样的,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来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经过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则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来担任。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是由工会主席担任的,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作为协商代理人。企业首席代表是由法人代表担任。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劳动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职工协商代表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协商代表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企业不得对职工协商代表采取歧视性的行为,在职工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不得与职工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改变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岗位。 [2007-07-17 16:56:42]
[网友]“76085563”:一直以来我所在的南方某医院的经济管理方法有问题:同工不同酬,两极分化越来越大,存在剥削合同工.强制加班加点.有背和谐社会的建立.在编职工与合同工比例不合理(1:2);相同职称,同等能力的收入相差至少5倍.就连新毕业的本科生的收入都比工作了5年甚至是10年的合同工还要多得多! [2007-07-17 17:03:05]
[邱小平]按照我们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分配应该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里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规定是很明确具体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执行。但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确实有一些单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行为。产生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原因非常复杂,我认为既有计划经济时期固定工制度的遗留问题,也有现行工资法律法规对同工同酬原则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当然也有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钻现行法律空子,故意损害部分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所以原因是非常复杂的。目前,我部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工资立法,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我们将通过深入的研究论证,在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意见。 [2007-07-17 17:04:04]
[网友]“浙江省长兴人”:请问怎么样才能解决各级党政机关、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等聘用人员(临时工)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待遇问题?一个"编"字气死人也笑死人啊! [2007-07-17 17:05:38]
[邱小平]按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除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筑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应该是适用劳动法的调整。所以对这一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也应该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 [2007-07-17 17:06:19]
[主持人]“网友dbbpdd”:为什么干部涨2000元,工人才涨200元。网友“nylx”:楼上的,有什么办法呢?你还涨了的啊,这两年来我们是一分钱没有加,还维持在最低工资的标准,不知道该找谁去!网友“正义之士”:时下不少企业盛行“薪酬保密制度”,其中包括不少知名大中型企业。即:工资分配由企业单方面确定,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违者将给予处罚,并要求拉大差距,领导与员工之间相差达10-50倍不等,形成了"按权分配"的情况,员工对此意见很大。就此请教邱司长,企业这样的做法合适吗? [2007-07-17 17:07:21]
[邱小平]确实有一些企业,包括一些跨国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采取模糊工资的做法,就是互相之间不公开透明。作为我们来讲,要求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办法必须经过职工民主程序来制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不提倡工资分配进行保密的。特别是工资分配办法方面,如果通过全体职工来讨论,或通过职工代表讨论,对职工代表是不能保密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性。对国有企业我们是明确的,要求分配要公开。所以工会组织在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方面,这也是公开的一个内容。 [2007-07-17 17:07:57]
[网友]“争取希望”:退休职工工资该怎样涨?还有77条回复,还有第211条回复。网友雨佳纯:离退休职工待遇的增速与在职职工待遇的增速的差距越来越大,这是非常不应该与不合理的,应改为同步增长。决定离退休职工待遇的在职干部将来也是要退休的,请不要一直等到自己将来退休后才转变感受! [2007-07-17 17:09:30]
[邱小平]退休职工工资是职工的一个习惯提法,是在过去计划体制下,国家还没有建立新的保险制度,企业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到退休和最后死亡,都是由企业负责包到底,包括他的养老待遇也是由企业发放,这样形成了“退休工资”这样一个叫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企业退休职工现在是通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这种养老金的性质跟我们在这里所谈的工资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个概念,它属于再分配的范畴。我们所谈的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对于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就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由国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统一安排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调整,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退休职工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2007-07-17 17:10:06]
[网友]“曲径通幽处999”“倚仗柴门外”: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工会干部,先表个态,无论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区,我都将义无返顾,勇于维权!我的问题是,在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中工会应扮演何种角色? [2007-07-17 17:11:31]
[邱小平]工资分配是劳动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工会在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方面,自然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认为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对政府制定工资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提出建议。 [2007-07-17 17:11:34]
[邱小平]二是推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将尽可能多的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并且代表职工与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使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三是对企业执行工资法律法规和履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进行依法法律监督。当然,我们国家的工会还在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动竞赛、组织对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多年来,各级工会在这些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我们将在今后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继续和工会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包括共同促进企业合理增长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 [2007-07-17 17:12:01]
[主持人]网友“边远山区工作”:我是贵州的一名在职职工,早就听说今年7月份要调工资,可是人们闹的沸沸扬扬,就是老不见动静。我们贵州边远山区拿着沿海地区的低保过日子,国家进行调资是你们要公布还是每个省自己调整就行了? [2007-07-17 17:13:28]
[邱小平]我不知道这位朋友说的7月份调资是从哪儿听到的消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现在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政府不再统一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标准,不再统一安排企业职工工资调整,而是由企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不同岗位劳动力市场价位来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所以我认为不存在说政府统一安排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工资,现在完全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的过程。 [2007-07-17 17:13:29]
[网友]“上海市民”: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都占GDP的50-60%。而我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19万亿元,这一年职工工资总额仅有19980.8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1%,其中国有经济单位12009.2亿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867.8亿元,其他经济单位7103.8亿元。我国工资水平为什么多么低? [2007-07-17 17:14:39]
[邱小平]在一些学者或者政府部门的工作者分析我们国家劳动分配率的时候,通常拿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个指标做分析,应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但是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有探讨的问题。这个指标作为纵向比较能说明问题,横向比较不能很好的说明问题,主要有这样几个因素影响。第一,统计的误差,我们国家现在工资统计的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国有、集体单位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有相当一大批规模以下的私营企业没有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2007-07-17 17:15:41]
[邱小平]第二,和国外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进行比较,受劳动力结构的影响很大。我们国家工薪劳动者占的比重比西方发达国家要小得多,西方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劳动者都属于工薪劳动者,而我们的工薪劳动者占全部劳动力的一小部分,这对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影响是很大的。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如果工薪劳动者数量在短期内有比较大的增长,显然这个比重就会上去一大块。主要是考虑劳动力结构的不可比性。基于这两点,简单拿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个指标和国外进行简单比较,不一定能说明什么问题。 [2007-07-17 17:16:36]
[网友]“大侠工资”:请问一下,我们是一个国有企业单位,但是我们的加班费得不到保障,我们一提加班费管理人员就说我们是没有星期六跟星期天的,而加班费也没有,也就是跟以前的一样的工资,但是人家管理人员就有星期六星期天,我就觉的很郁闷,我们有二个星期多一直干活的记录,因为现在TD急着做,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公司跟别的公司不一样的呢,而他们对我们的考核却很严格,有什么不对就对我们的工资克扣.我们是监理公司的,虽说相比跟别的人来说是不累,但是我跟我们同行业的人比起来却是累多啦.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晚上八九点回来,这些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星期六跟星期天的工资跟星期一是一样的工资的.唉,现在我们毕业一年啦,都没有加工资还是跟以前的一样的工资。 [2007-07-17 17:16:32]
[邱小平]我们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而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对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要安排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是在法定休假节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在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1.5倍来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2倍,法定休息假日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支付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个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查处。如果职工认为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安排职工加班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违法行为,欢迎职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007-07-17 17:18:01]
[网友]“SXHCXC”:怎样处理垄断部门高收入和一般职工收入的差距合理化问题? [2007-07-17 17:19:36]
[邱小平]目前,对于一部分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这个问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一方面通过采取措施,促进非垄断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调控。解决少数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力度,真正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垄断问题。 [2007-07-17 17:20:32]
[邱小平]第二,要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对垄断企业的特别收益金制度和上缴利润制度。据了解,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中央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于垄断企业利润,将逐步提高上缴国家的比例。第三,要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效挂钩方案的政策。 [2007-07-17 17:21:24]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回答网友这么多问题,也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 [2007-07-17 17:21:25]
[邱小平]首先感谢广大网民朋友积极参加这次在线访谈,反映大家对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关心关注,也表明了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企业工资分配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过程中,所以政府对工资分配的调控和管理职能已经并且面临着进一步进行转换,我们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但是国外的经验又很难适应我们国家这样的转轨阶段。因此,解决好企业工资分配问题,任务确实很艰巨,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欢迎广大网民朋友积极的通过网上给我们提出建议,我们不光会把今天大家的网上留言带回去研究,今后也会及时浏览网上信息,认真听取网民朋友的建议,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把工资分配工作做好。谢谢。 [2007-07-17 17:22:13]
[主持人]感谢关注本次访谈,下期再见。 [2007-07-17 17: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