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王璐 付文超):为确保20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天津市和平区切实加大对区20项民心工程的督查督办力度,在全市率先成立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有关人员组成的20项民心工程办公室督查组,针对工程进度和项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监察,提出了督查“十法”,进一步保证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这十项督查法包括:一、在区新闻媒体上公布20项民心工程项目名称、监督电话、传真和邮箱,向群众进行公示及时了解民声、民意,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针对20项民心工程需要整改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按照督办事项、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认真研究落实解决;
三、督查组定期深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居民群众中,及时了解掌握广大群众对实施民心工程的意见建议和实际需求;
四、分管区领导带队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项目进度进行协调推动,对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五、督察组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问询,分析原因,破解症结,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六、督查人员定期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写《现场督办表》,由项目责任人签字领办;
七、督查组依据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做出总体安排,分阶段制定督查台帐,按计划对各责任单位施工情况进行严格巡查;
八、督查组将重要的督查督办事项以专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按区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
九、建立20项民心工程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并结合督查工作对参加20项民心工程的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
十、发挥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职能,对民心工程中屡督无效,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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