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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酝酿,地方起航
医疗服务分配公平性问题不可回避。自2004年下半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始探讨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2005年进行有关试点方案的研究设计。至拿出较成熟的方案,历时一年有余。
来自基层的呼声更为急迫。在中央层面的试点开展之前,地方政府自发展开的试点纷纷启动。
继2006年吉林、江苏、浙江、河南等地在部分县市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尝试后,2007年,多个省份争相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此制度,其广度远远超过国务院试点的范畴。这些试点方案各有侧重,但基本上选择了和中央思路一致的大病统筹模式。
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安徽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已于3月底公布,日前进入实施阶段。今年将在省内17个市及25个县(市、区)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设定目标为实施面超过50%、参加人数为295万人。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4月1日宣布,今年在厦门市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可纳入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启动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并重点推进农民工参加医保。4月6日起,厦门市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开始登记申报。
4月2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建立“居民医保”制度工作任务。该方案所涵盖的参保居民以户籍人口为准,全省实际共有1200多万人。而之前江苏省苏州、盐城、淮安、泰州、镇江等五市已经展开试点。
4月9日,辽宁省长张文岳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辽宁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目前辽宁省已制定初步方案,大连、葫芦岛市已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记者获知,目前江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查摸底工作基本结束,5月下旬将在全省全面启动。而广州、北京等地摸底亦在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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