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崔宪伟):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现场会获悉,为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构筑高技能人才优势,助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推出10项新举措。
一是以政策为引导,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培训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依托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企业培训师制度、首席技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培训,重点推动滨海新区企业、东移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将出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办法,根据培训的职业和等级,合理确定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强化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有效使用,鼓励滨海新区企业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提高到工资总额的2.5%,调动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培训鉴定制度。在滨海新区企业大力推行《天津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与鉴定暂行办法》,将鉴定引到企业生产一线,使技能鉴定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打破资历、年龄、身份等界限,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拘一格选拔高技能人才。
三是把自主培养与社会引进相结合,建设一支与滨海新区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做好高技能人才自主培养的同时,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引进办法,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急需的紧缺高技能人才,面向全国乃至世界引进。
四是在滨海新区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发挥滨海新区高技能人才聚集地作用。重点围绕战略东移企业和外资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改革鉴定办法,改进鉴定手段,创新鉴定模式,大力引进适合滨海新区发展需要的国际职业标准,使滨海新区成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集聚和发挥作用的高地。要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项目引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开展新技师培训。结合滨海新区功能区规划建设,重点加强东移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五是建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新制度。指定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滨海新区校企合作定点技工学校,在6所技师学院开展预备技师培训试点工作,探索通过学校教育方式培养后备技师的途径和方法。成立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
六是实施“蓝领双证工程”。推动滨海新区企业大力实施“蓝领双证工程”,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总量、技能水平和知识层次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学习和培训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升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
七是大力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汽车服务业、机械加工制造业、电子信息与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与石油化工和传统服务业等六大市级公共培训鉴定基地建设。根据区县区域经济发展特点,规划区县就业训练中心发展,建好区县级公共实训平台。同时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
八是落实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岗位测评和确定岗位薪级时,充分考虑技能水平,使职工技能水平与工资挂钩,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
九是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引导滨海新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交流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进一步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十是落实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由市政府对天津市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全国技术能手进行表彰奖励,对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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