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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20分钟完成一审宣判胡星没说一句话
8时50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异常安静,但第二法庭门口时已有很多“长枪短炮”聚集在门口。在进入法庭左边的房间里,电视台的录制设备已安置到位,工作人员正在做着前期准备工作。在法庭门口,该院新闻中心工作人员正核实记者身份并发旁听证。
9时01分
3名公诉机关工作人员和胡星的辩护人分别就坐后,合议庭成员也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1分钟后,胡星被2名司法警察押送着从侧门进入法庭。此时,进入法庭的大门已被关闭,旁听席上除了3名人员外,其他都是法院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胡星被押进法庭时,法警已将他手上的手铐打开,他瞟了一眼旁听席,随后走进了审判区。
9时03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胡星受贿一案,现在继续开庭。”审判长敲响法槌后,就庭审后法院所认定的胡星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了宣读。胡星始终没说一句话。整个法庭上也很安静,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着。“以犯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约20分钟后,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法警将手铐带在胡星的手腕上后,随即带出了法庭。
庭审结束后胡星表示今后将认真改造
胡星表示身为国家干部,自己辜负了党、辜负了组织、辜负了人民的信任,严重地违法违纪,内心深感自责后悔。胡星表示自己服法认罪不上诉,今后将认真改造,并感谢党、感谢组织、感谢人民挽救了自己,让其迷途知返,给其机会重新做人。胡星说:“我想向在国外象我这样的人说,你们应该早日回到祖国,面对组织、面对法律、争取从宽。”
昨天下午,胡星的辩护人、云南震序律师事物所张振宇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当前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对胡星的一审判决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法精神。有关胡星案,作为辩护人,他会在适当的时机接受媒体的深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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