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在某商场进行促销宣传时,购买了折后价为546元的一套床品,可是回家打开后发现里面包装袋上还有一个价签,赫然标明389元。一件商品,内外两层包装竟然有两个不同的价签,金女士顿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找到商场,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遂金女士投诉到塘沽区消协。
金女士介绍,近日,她趁某商场打折之际,挑选并购买了四件套绣花床品一套,折扣后的价格是546元。第二天准备使用时发现外包装盒上贴的价签是546元,而内包装袋上贴的价签为389元。她马上反应过来“是自己上当了”,一件商品两种价格让她不能理解。当时她拿着购买的商品找到商场询问为何内外包装上标明的价格不一致。商场向她口头解释并道歉称:促销期间商品种类较多,销售人员工作失误贴错了价签,也表示对于工作失误的销售人员将作内部处理。可是金女士对于商厦做的口头道歉不予认可,认为商场在销售商品时不标明原价、折扣幅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遂投诉到塘沽区消协。
消协在调查中发现,从商厦提供的进货价目表上体现出:折扣后售价为389元的是斜纹印花类四件套床品,而金女士购买的是密度高的断纹绣花类四件套床品,售价就是546元。在没有售出的商品中没有发现其他内外价签不一致的情况。后经过消协调节,由于商场单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了内外价签不一致的情况,商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后决定,商场补偿金女士折扣后售价为389元的四件套床品一套。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是一旦出现,消费者心里肯定会有想法,特别是内部粘贴的价签比外部价签的价格低时,所以消费者提出维权行为也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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