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农委获悉:被列为市政府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二十件实事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首次实现地域覆盖,全市12个有农业区县均已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镇)村参合率达100%,农业人口参合率达89.5% 。
按照市政府安排,今年在有农业的12个区县,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筹资水平人均110元,平均筹资标准人均130元以上,覆盖所有乡镇街,农民参合率要达80%。本市对农业人口较多的武清区、蓟县、宁河县、宝坻区、静海县等五个区县和财力较困难的汉沽区,提高市级补助标准,使全市12个涉农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出合计将达到1亿元。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从今年起,本市每年将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农民医疗保障,其中60%由市、区(县)、乡镇财政担负,每个农民每年只需缴纳40元钱,就能享受全年医疗保障,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目前,除了“大病统筹”外,很多门诊常见病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如今,“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且已成为本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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