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10时许,事主王先生来到新兴派出所报警,称其当日上午9时许将手包放在办公室内,锁好门外出办事,半小时后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手包不见了,丢失的手包内有现金1.4万余元、手机(价值4000余元)等财物。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很快,一条重要线索出现了:王先生的手机曾于被盗当日使用过一次,顺着这条线索,民警找到了手机贩子刘某,又通过刘某找到了收购被盗手机的某手机店店员马某。马某证实,案发当日确有一名年轻女子前来卖手机,原价4000多元的手机对方只要了600元。经马某指认,对方正是王先生的女秘书张燕(化名)。同时,警方获悉曾有人用王先生的银行卡取过钱,但因密码不正确没有成功。银行的监控录像又一次确认取钱女子正是张燕。
面对确凿证据,张燕(24岁,本市人)最终承认了其利用拥有部门经理王先生办公室钥匙的职务便利,进入办公室盗窃的事实,她同时供认,自己曾于今年4月初采用同样手段从经理室盗走现金5000余元。目前,张燕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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