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建住宅商品房越来越多,业主通过成立业主会来维权的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不过,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最近,南开区翠薇园小区在成立业主会时就遇到了一些麻烦事。
读者来信
物管办为何不给备案
近日,本报收到一封翠薇园小区业主的来信:“本小区自2000年陆续入住一直没有成立业主会,今年3月,业主依据2004年5月1日颁布的《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组建了首届业主会,并按照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开展了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工作,又按规定召开了首届业主会大会,会后,业主委员会到区物管办领取业主会备案申请表,遭到了物管办的拒绝。根据《办法》的规定,区物管办不但应该给我们发放申请表,还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即使我们有不符合条件的地方,物管办也应该书面说明。”
业主原声
业主会选举中途搁浅
“6月1日晚,我们却收到区物管办通知,业主会成立大会暂缓召开,物管办要求我们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否则不予备案。我们又多次同物管办交涉,物管办的答复是‘小区部分业主上访称选举不合法,上级要求我们这样做’,却没拿出任何证据。”业主代表王奶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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