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单位讨要租金却采用非法手段,将承租人关押殴打长达7个多小时,日前,本市一名园林中心副经理因非法拘禁罪获刑两年。
法院查明,2004年12月初,被害人石某与本市一园林艺术工程制造中心(以下简称园林中心)签订房屋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合同,由石某租下该园林中心的房屋,经营酒楼。后因承包费的问题,双方产生矛盾。
2005年10月10日下午5时许,石某与朋友在二宫附近吃饭时,园林中心的副经理马某带着4个人将石某强行带走,把石某带到北辰区马庄附近的一间平房后,他们用布袋蒙住石某的头部对其围殴,逼其写下一张10万元的欠条和一张在4天内从承租房屋搬出的协议,并强迫石某按下手印。次日凌晨,他们将石某放回。后经鉴定,石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偏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