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问题火腿肠仍在东莞出售
8月8日,东莞市厚街镇一市民在吃完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之后开始肚子疼,并伴有腹泻,随后出售该火腿肠的便利店老板将相关火腿肠送到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东莞站检验。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今年6月2日生产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大肠菌群超标11倍,菌落总数超标36倍。
三人食用之后腹痛腹泻
焦先生是受害者之一,他告诉记者,8月8日晚11时,他在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村湖光路上的好佳便利店买了一包双汇王中王火腿肠,食用之后不到两个小时开始腹痛,并伴有腹泻,“我当时只吃了这个火腿肠,所以就到便利店讨说法”。
听完焦先生的描述,上好佳便利店阮老板觉得事情严重,就于9日凌晨2时许,将受害者送到当地医院检查。花费千余元之后,焦先生的症状有所缓解,但在9日下午,症状再次出现。
就在焦先生忙于治疗之时,又有两人找到上好佳便利店的阮老板称,在食用了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之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
问题火腿肠产自广东双汇
据了解,该批问题火腿肠产自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其厂址位于清远市。目前,双汇食品东莞总代理已开始接受退货。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部门根据《火腿肠(高温蒸煮肠)》和《熟肉制品卫生标准》为依据,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三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前两项均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36倍,大肠菌群超标11倍。
记者随后致电双汇公司驻东莞的业务代表李先生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机再次拨通双汇食品东莞总代理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子称,李先生近日出差并不在东莞。
对于问题火腿肠的出处,该女子表示,产品主要来自河南总部和清远两个地方,但这次出问题的火腿肠产自双汇集团,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其厂址位于清远市清新县清新路。
受害者欲向厂方索赔四千
焦先生、来先生等三人都因食用问题火腿肠而出现身体不适。他们告诉记者,三人前后总共花了四千余元医药费。焦先生说:“我觉得厂方应该赔偿我们,因为是他们生产的东西,我们也只是想要回医药费而已。”记者就赔偿问题咨询律师。律师称,受害者确实可以直接向厂方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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