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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还是强化?
因仲裁实际功能发挥难如人意,使得先裁后审的体制设计近年来饱受诟病,而立法,被期望为关键的矫正之举。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陈彬教授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劳动制度的改革,和谐社会理念对公平价值的更多要求,这种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
他指出,除程序冗长、成本高昂外,先裁后审还使得当事人诉讼愿望“进口”单一,且限制了诉权。
王全兴另指出,尽管程序上先裁后审,但工作上裁审脱节,法院审理案件并不以仲裁为基础,这不仅不利于节约资源,而且使仲裁失去司法监督。
针对劳工保护不足的仲裁难局,陈彬主张或裁或审,各自终局,以减轻劳动争议纠纷急剧增加给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法院带来的压力。还可在法院、仲裁机构之间形成一种隐形的竞争态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志寰、任茂东在审议中也建议采取或裁或审。
或裁或审主张本身也受到质疑,如法院将不堪重负。曾任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院院长的陈彬回应,仲裁机构和法院之间应算总账,都是国家的人力和经费,用到哪里都一样。
王全兴的主张是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裁审机构。在现阶段以劳动仲裁机构为主力,以法院审判为最终保障,目标模式则可为单一的劳动司法机构。
他还认为,不宜轻易改变相对依托于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体制,但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是必要的。同时,先裁后审关系需要重构,即在裁审之间建立相当于法院一审与二审的效力约束关系,法院审判不仅以仲裁为基础,而且对仲裁构成监督。
相形之下,佟丽华表达了比较激进的主张:取消仲裁,一调两审即可,简化程序,便于劳动者维权。
与此相应,他建议将现有劳动仲裁资源充实到劳动监察,强化劳动执法,从根本上减少欠薪、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任茂东委员在审议中也强调从源头上加强劳动监察的观点。
佟丽华认为,劳动违法现象的多发,正是行政部门该管而未管到位的,而劳动争议处理的复杂化,是行政部门本不该管、管了却同样没有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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