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锦]: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8月7日中国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8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行部署,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请来了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先生,介绍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先生。
下面我们现请齐副部长介绍有关的情况。
(2007-08-30 09:57:50)
[齐骥]: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接受国务院新闻办的邀请,到这儿来向记者朋友们介绍一下有关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刚刚召开的有关住房工作会议的情况。按照惯例,我先把总体的情况给大家介绍,介绍完之后,欢迎大家就你们所关心的住房保障以及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我给大家做一些解释和解答,我解释不了的,还有我们的专家,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司的沈司长帮助解答,希望能够把大家的问题解释清楚。
(2007-08-30 10:00:30)
[齐骥]:
现在我先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起草情况和落实这个决定的有关工作部署。
一、关于《若干意见》的起草过程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数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大财税等政策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国务院部署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意见》。8月7日,国务院已经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国务院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决策。8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行部署。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2007-08-30 10:03:16)
[齐骥]:
《若干意见》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若干意见》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立足国情,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二是统筹规划,分步解决。三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四是统一政策、因地制宜;五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2007-08-30 10:04:25)
[齐骥]:
二、关于《若干意见》的主要政策规定
一是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在2008年底之前将廉租住房制度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我在这儿解释一下,在此之前,我们的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是城市享受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
(2007-08-30 10:04:47)
[齐骥]:
二是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各项规定。(1)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对象标准和保障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2)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3)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要通过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房屋租金较高的地区,近期政府要加大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集中建设。
(2007-08-30 1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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