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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定于9月12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以下为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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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一 |
李维一:
各位上午好!
2007-09-12 09:58:12
李维一:
暑期过去了,今天大家来到了新的发布厅。我们原来的发布厅面积比较狭窄,经常会出现媒体朋友没有座位,站着参加发布会的情况,也有一些台湾的记者朋友和南方的记者朋友反映,冬季的时候室内温度偏低。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对新闻发布厅进行了扩建。在两个月的休会期间,赶工完成了,今天正式使用。虽然进行过技术上的调试,毕竟是第一次正式启用,所以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还有什么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请各位包涵,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我们也可以听取。我们也希望给各位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目的是更好地配合,做好我们的工作。
2007-09-12 09:58:34
李维一:
下面开始提问。
2007-09-12 10:01:28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奥运圣火的谈判处在了僵局,台湾方面表示主要是卡在旗帜问题上,在昨天明确表示,如果旗帜问题不解决,他们不会妥协,拒绝奥运圣火赴台,大陆方面对此有什么看法?
2007-09-12 10:01:51
李维一:
关于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今年2月份两岸的奥运会有关组织本着奥运会的宪章,经过平等商谈,达成了四项共识,并报经国际奥委会批准,4月26号,公布了火炬的传递路线。但由于台湾当局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横生枝节,推翻了共识。不过考虑到广大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能够到台湾传递,台湾的奥运会组织也希望进一步沟通,所以两岸奥运会组织继续就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进行沟通。
2007-09-12 10:03:52
李维一:
据我所知,北京奥组委并没有提出新的要求。因为关于圣火传递,奥运会活动场所挂什么旗帜的问题,国际奥委会是有明确规定的。奥运圣火在台北市传递,有关旗、徽、歌的问题,当然要遵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来执行,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而且在今年2月,两岸奥运会组织达成的四项共识,台湾方面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承诺。那么,我们还是希望台湾当局真正地从满足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这样一个美好愿望,不要从政治出发,制造新的政治障碍。应当执行两岸奥运组织经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有关共识,促成奥运圣火到台湾的传递。
2007-09-12 10:06:58
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
大家关心新光天地的事情,今天凌晨终于有了一个定案,发了一个共同声明。我们有一个想法,这个共同声明共有三点,但是开的时间相当久,想了解,来自大陆的高层是不是在一些指导或压力下,才产生的这三个声明。第二个问题,里面所提到了,“台籍干部”会恢复上班,总经理吴新达也包括在里面,还是总经理换大陆的?
2007-09-12 10:08:24
李维一:
我知道,各位很辛苦,尤其是台湾记者,一直守候到凌晨三点。对于北京华联和新光天地商业上的纠纷,大家都很关注。终于,在今天凌晨发表了共同声明。
2007-09-12 10:11:45
李维一:
我要回答你的问题是,第一,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密切发展,这是我们一贯的立场,我们有关的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当然,在贸易商业纠纷中,双方的商业纠纷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作为国务院台办来说,遇到台商合资纠纷,当然要积极地予以调解处理。我们在1995年就设立了有关台商投诉的协调机制,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在2005年专门成立了协调局,专门受理台商在大陆投资、独资、合资的商业纠纷。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到今年7月,台办受理了2700多件贸易投资纠纷,结案率69.1%,我们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当然,对您所提到的这件大家很关注的商业纠纷,不仅是国台办,北京市台办也要做相关工作,但是不存在压力问题。目前要使这个商业纠纷能够尽快在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有一个好的解决,维护的是双方利益,当然大企业的正常运转也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
2007-09-12 10:12:20
李维一:
第二,关于吴新达先生,据我了解,从事件发生到现在总经理从来没有被免除过。
2007-09-12 1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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