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体制改革、扩大开放
12.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外,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所有服务业领域。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允许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特许经营等形式,进入服务业领域。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13.加快促进工业企业内部服务功能剥离。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大型工业企业将原有的物流、进出口贸易、研发设计等服务功能剥离出来,加以整合,形成一批为先进制造业服务的大型服务性企业,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工业企业利用闲置厂房、设施发展文化创意等产业。
14.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尽快实施政府机关所属招待所、宾馆、车队、食堂等服务单位改企转制,实行主体多元化,推向市场,放开放活。财政供养单位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和采购,凡能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的,要委托社会中介或直接向社会进行招标购买。
15.深化电信、铁路、民航、金融、城市基础设施、公交出租等服务行业改革。对于国家行政许可限制范围的经营性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推进资产重组,实现投资多元化,做大做强。
16.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培育文化市场,调整结构,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吸收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事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试行医保购买专项医疗服务。
17.加快竞争性领域国有服务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分割,积极培育服务业市场,鼓励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形式,发展以资本和著名服务品牌为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
18.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紧紧抓住国际上现代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大力吸引境内外大公司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等,逐步形成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积极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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