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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意义在于,官员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应对举报,有利于举报信息和调查结果的公开,从而进一步约束官员,促进制度完善。专家认为,举报腐败应该减少对组织途径的依赖,只有公开才会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
9月8日上午,江西高安市大城镇政府办公楼内,农业干事兰洪波一如既往上班,若无其事。二楼,镇党委书记周爱国进进出出,忙着布置工作。
和其他37000多个乡镇一样,这是中国最基层政权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工作图景。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住新近发生的一起“政治风波”。
几周以来,这个距离南昌38公里的小镇备受关注。今年4月,兰洪波携手同事黄斌四处举报镇党委书记周爱国的“二十条罪状”;4个月后,周爱国将下属兰洪波告上法院,诉称其“侵害名誉权”。
镇党委书记起诉下属索赔1元
8月1日,兰洪波收到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告是他的上司、镇党委书记周爱国。
周爱国的民事诉状称,兰洪波“捕风捉影、捏造事实”,罗列周爱国所谓的“经济腐败、生活作风、沽名钓誉等二十条罪状”,兰洪波不仅“口头造谣,而且多次在网上公布文字材料,语言尖刻令人发指”。
周爱国认为,兰洪波的行为损害其名誉,给他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他要求兰洪波立即停止名誉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事情源于网络上一个帖子。6月中旬,网民“做了就做了”在江西省地方新闻网“大江网”论坛上,发表了一个《纵然天地毁灭,正义也要得到伸张》的帖子。该帖细数大城镇党委书记周爱国的“公款私存、水库承租、瓜分国有财产”等二十个问题,该帖迅速被各大网站、论坛转载,网友的评论异常激烈。
自称不会上网的周爱国此时接到许多亲戚、朋友和家人的来电,询问究竟发生何事。网上的材料最终让他无法忍受,“兰洪波侮辱了我”,周爱国对来访的南方周末记者说,他特别在意网上说他“生活作风上有问题”。
“我现在压力很大,每天接到很多记者的采访电话。”周爱国觉得他的生活、工作受到影响,于是决定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帖子上电子信箱的拼写,他断定是兰洪波所为,遂将其诉至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法官纪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案已进入法庭程序,具体开庭时间未定。他称此前曾与兰洪波沟通,兰洪波承认网上发帖确系他所为。
举报上司之前,兰洪波曾经设想过各种风险:被领导穿小鞋子、打击报复、调离岗位,甚至遭遇不测。但他偏偏没有料到,等来的是一纸诉状。
下属实名举报顶头上司
事实上,从今年4月开始,兰洪波就和同事黄斌联手实名举报镇党委书记周爱国。
34岁的兰洪波1996年从江西宜春农校毕业后,一直在大城镇工作。他把举报动机归结为“自己是个愤青”,看不惯社会上种种不公,尤其看不惯“周爱国的飞扬跋扈”。
黄斌在大城镇财政所负责管理财务票据,被朋友称为“理想主义者”。黄斌说他“在目睹了大城镇财务混乱后,更是对周爱国动辄骂人的工作作风有意见”。于是“热血沸腾”,收集了大量的财务证据,和兰洪波一道走上举报之路。
周爱国对本报记者则称,是他主政的改革得罪了兰洪波。“说白了,就是过去两年,镇党委和政府班子调整,没有考虑提拔兰洪波进领导班子。”周爱国说。
兰洪波承认自己曾为提拔的事找过周爱国,但他说这是故意为难周爱国,“因为我当时还不具备晋升的资格”。兰洪波质疑周爱国的说法,“如果说我是为了提拔,那黄斌为什么要举报?财政所的人事权可在市财政局。”
4月3日,兰洪波和黄斌将二十多封实名举报信寄往江西省、高安市纪检部门。同一天,黄斌被调往邻镇财政所。
很快,省纪委信访部门有答复,“我们只管厅级干部,你们的举报材料已经转到当地纪委了。”省检察院的答复说举报材料已转到宜春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称赞他们的举报材料“很专业”。
兰洪波和黄斌决定主动找高安市纪委书记黄志红。黄志红看到举报材料“很震惊”,“这可不是小事”。他表示要向领导请示,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讨论才能答复。
4月29日,市纪委约见兰、黄二人,答复说举报材料“部分属实,部分失实”,“周爱国个人没有经济问题”。
纪委的答复让兰洪波很失望,他拒绝在调查材料上签名。“听到这个结果,只想哭。”兰洪波说。
两人没有放弃,继续补充举报材料。6月15日,一批五十多封的举报材料寄往省市纪委、反贪部门、新闻媒体。
举报材料如泥牛入海,没有回音。纪委办案人员曾私下里找过兰洪波和黄斌,要求他们不要再四处举报,“我们已经找周爱国进行训诫谈话、批评”。办案人员还向二人“交了个底”:我们是不可能免掉周爱国职务的,你们再搞也没用。
兰洪波和黄斌绝望了。他们商定,把举报材料捅到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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