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数据引人深思
“另类”数据引人深思
日前,记者从市交管局车管所得到了一组最新数字:截至2007年8月,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近121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近5.2%;其中私有小型车辆达到60余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本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近193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9.5%。
可以看出,汽车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它已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奢侈品,而是开始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然而,当人们陶醉于汽车所带来的便利、惬意生活时,“另类车展”像是一盆冷水从天而降,让人们战栗、警觉,也开始深刻意识到:汽车并不是温顺的羔羊,如果违背了它的操作规则,它会立即变成一只凶猛无比的野兽,吞噬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
关于汽车的“凶猛”,市交管局事故处统计的数据无疑最能说明问题,它向我们揭示了“另类”背后所隐藏的巨大危机。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伤人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三种类型。2006年,全市交管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94191起,事故共造成878人死亡、1916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亿元。与2005年相比,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1.42%、9.48%和20.32%,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2.64%。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913起,造成878人死亡、586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19万余元。与2005年相比,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11.51%、18.75%、35.14%,死亡人数下降9.48%。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89278起,共造成1330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640万余元。
2006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交通事故10起,造成37人死亡。其中,一次死亡5人(含5人)以上交通事故2起,造成10人死亡。
同时,交管局事故处还提供了2003年至2006年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数据对比表。
年份直接财产损失(元) 事故次数(次)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2003年 54604671 10267 1129 5892
2004年 32737520 5485 992 4859
2005年 24557642 4406 970 4939
2006年 33192211 4913 878 5865
通过以上的数字可以看到,4年以来,在交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和宣传下,本市的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直接财产损失都呈下降趋势,但是,交通事故仍然屡禁难绝,各项指标交替反弹。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着巨大威胁。
“罪魁祸首”三大原因五种违法
那么,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什么原因引发的呢?据交管局事故处介绍,三大原因五种违法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1.机动车违法。2006年,本市因机动车违法共造成交通事故3627起和626人死亡,分别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3.82%和71.3%。机动车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中,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五种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2006年,上述五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1784起,造成368人死亡,分别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6.31%和41.91%。
据分析,无证驾驶或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高。2006年,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138起,造成193人死亡,分别占全年适用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3.16%和21.98%。其中,既无驾驶证又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573起,造成113人死亡,占“涉摩”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0.35%和58.55%。
2.恶劣天气影响。2006年,全市在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下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37起,造成50人死亡。其中,在雾天条件下共发生交通死亡事故13起,却造成24人死亡,该13起交通死亡事故中,一次死亡5人和3人的各1起、一次死亡2人的5起、一次死亡1人的6起。
3.道路设施缺失。2006年,全市在无隔离设施和防护设施的道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3326起,造成560人死亡,分别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67.69%和63.78%。
此外,交管局事故处还为我们分析了本市交通事故的形态特点。其中,侧面相撞、正面相撞、尾随相撞三种事故形态最为突出。2006年,全市共发生侧面相撞事故1939起,造成251人死亡;发生正面相撞事故1200起,造成272人死亡;发生尾随相撞事故738起,造成170人死亡。上述三种事故形态共发生3877起,共造成693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8.91%和78.93%。
机动车违法生命瞬间被吞噬
交管局事故处向记者提供了去年发生在本市的几起致人死亡恶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这些交通事故都是由机动车违法引发的,那种生命瞬间被吞噬的场景让人不寒而栗。
醉酒事故
2006年5月13日2时许,赵某醉酒后驾驶小客车沿津塘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津塘路二号桥轻轨车站下时,与道路中心轻轨桥墩相撞后驶过中心隔离带。遇林某驾驶小客车沿津塘路由东向西行驶,赵某车撞上林某车左侧后部并起火,造成驾驶员赵某及车内乘车人韩某、张某、刘某、彭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摩托车事故
2006年8月28日22时许,胡某醉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检验的二轮摩托车,沿西青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西青道咸阳路立交桥东侧时,其车前轮撞道路中心隔离带水泥墩,造成胡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无证驾驶事故
2006年11月7日19时许,陈某(男、17岁、中学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夏利牌小客车沿津塘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津塘公路华北陶瓷口遇由北向南骑电动自行车横过公路的王某,小客车在采取措施过程中与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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