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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林燕 田瑞芳):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为了深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努力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到2011年达到45%的目标任务,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今年后三个月对全市部分服务业开展一次普查。
开展普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摸清本市服务业发展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础信息,为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依据。
本次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为“三条两块”。即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这三类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和坐落在河东区、河西区内的从事其他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类单位(个体户)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及经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时期资料包括2007年1至9月、2006年1至9月和2006年全年数据。
本次普查将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调查。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和限额以上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餐饮、住宿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按照日常统计报表渠道进行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从事其他房地产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由市国土房管局系统组织全面调查;其余纳入普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由各区县按照居(村)委会划分普查区,由普查员逐门逐户进行调查。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普查范围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工作。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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