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戴相龙市长作工作部署,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对天津来讲具有历史性意义,是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的进军号,必将有力地推动天津民营经济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1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民营经济,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解释和界定。但是,全国不少地方已经比较广泛地接受、认同和使用这样一个经济概念。这次,我市在正式文件中使用这一概念,应该说这是一次思想上的解放,认识上的升华。它较之以往我们使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至少有如下意义:1、经济成分的外延扩大了。民营经济的外延,可以理解为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国独资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成分,并列为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三大经济体。2、淡化了所有制崇拜。更易于被国有经济之外的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者所接受,有利于引导各种经济成分公平待遇、公平竞争,有利于普遍调动积极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生产力,具有战略意义。3、内涵十分丰富。民营是相对于官办、国有的,其他经济成分都是民营经济。只是把外资经济作为另类来区别对待。民营经济指经济形式,而不是以所有制类型作为界定标准。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或经济,只要采取民营方式,都可归到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中来。今后随着混合所有制的大发展,民营经济就企业数量甚或是经济总量来讲,将有可能成为主体,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已经被经济发达地区社会实践所证明。
天津发展民营经济意义重大。我市自开埠以来,历史上形成我国北方的工商业重镇。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国有经济一大二公。改革开放二十八年来,随着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逐步深化和经济体制的转轨,1979年我市允许个体工商户注册,1988年允许私营企业登记,由此进入了民营经济的初始发展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农村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改组,进入集体企业民营化阶段。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支持民营经济工作力度的加大,经营领域的逐步放开,法律法规的宽松配套,我市民营经济进入了较快发展阶段。截至2006年年底,我市国有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经济各自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43.527.129.4。客观地讲,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了活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讲,我市民营经济还需要大力发展。我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在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中,提出了“大力实施富民强市、科教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三大战略;在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中,提出了“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富裕程度处在全国前列”的宏伟目标;在今后五年的四大任务中,提出了“确保城乡居民收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幅度提高”的工作要求。这些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非常鼓舞人心,但任务非常艰巨,时间非常紧迫。面对全国各地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态势,正如张高丽同志所讲,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大幅度增加工资收入,需要全市经济和税收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我市在一千万人口中约有370万农民,每年有约7万左右的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需要就业,每年约有十几万企业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这三大群体要大幅度提高收入,达到普遍富裕程度,主要的要靠自谋职业,全民创业。这就要求民营经济必须大发展、快发展,甚至是超常规发展。从我市大的民营企业情况看,一个民营企业发展了,可容纳几千人就业,可造就一批年收入上亿元户、一批上千万元户、一大批百万元户。这样的企业多了,不就是富民强市了吗!因此,正如张高丽同志所讲,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壮大天津经济实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市民营经济高度发达之时,便是天津富民强市之日。如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意义不可谓不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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