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布
《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制订好《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全文公布《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将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邮政编码:300042,电话:23327214(公休日除外),电子信箱:rdfgw@tjrd.gov.cn;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8256115,电子信箱:tj_tsw_qyb@163.com。
三、请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收集本区、县范围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的意见,于10月18日前将意见汇总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0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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