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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称完全能够认定第二套房银行称相关困惑仍待解
“可以明确的是,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央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昨天在上海表示。
无疑,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将成为此次房贷新政是否能够落实的关键。
央行表示,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然而,市场仍然对央行征信系统是否可以胜任这一繁杂任务备感质疑。
苏宁昨天表示,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成功认定第二套房,“我们拥有覆盖全国的数据库,只要贷款人曾经买过第二套房,将完全在这个系统中如实反映出来”,“我们所说的第二套是说针对所有银行购买的第二套,绝对不会出现贷款人在工行买‘第一套’,又成功在中行再买一个‘第一套’的情形”。
苏宁透露,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上线,央行实际上是获得了全国人大对央行主管动产登记制度的授权,但对于房子这样的不动产而言,并没有明确规定授权给央行负责不动产登记制度。
新的困惑仍然存在,对此,甬上银行界人士告诉记者,比如现在部分家长以孩子名义购买的住房,当孩子由于结婚等原因需新买住房时,实际上可能是孩子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可能要按第二套的政策执行了。另外,若夫妻购房此前没有银行房贷记录的,现在分别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时,若按银行以个人为单位来核实的话,他们仍有可能钻新政策空子。
所有这些问题,亟待权威部门的解释,否则房贷新政可能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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