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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科目分市和区县两级
作为本市中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委今年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试行)》,规定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其他科目分市、区县两级进行考查。
(一)考试
根据规定,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考试时间语文为12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00分钟,物理、化学均为7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总分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当年六月份第四周的周末)举行。
(二)考查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查由市级考查和区县级考查两部分构成,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市级考查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政治与历史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开卷考查;地理与生物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闭卷考查。政治与历史、地理与生物合场考查,每场均为120分钟。地理与生物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政治与历史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市级考查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区县级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考查在七年修业结束后进行;生物实验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体育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完成;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区县级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
学生素质综合评价
日前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规定,今后将从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健康素养、艺术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等5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毕业、升学提供学科成绩之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和体现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评价内容多元化,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评价过程中主观定性分析以评价内容客观量化结果为基础,将主观、抽象、笼统的评价内容,尽可能通过评价过程中量化记录而做到客观、具体,从而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
综合素质评价涉及以下五个维度: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健康素养、艺术素养、社会适应能力。其中道德素养包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知荣明耻、社会责任、自尊自律、环境保护等7个要素;文化素养包括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能力3个要素;健康素养包括身体健康水平、心理健康水平、平时运动成绩3个要素;艺术素养包括具备相关艺术知识、健康审美情趣、欣赏创造美的能力3个要素;社会适应能力包括生活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两大要素。评价结果为写实性评语,由学生自评评语、学生互评评语、家长评语、教师综合评语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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