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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此次房贷新规在进一步收紧房地产企业贷款阀门的基础之上,着重针对居民住房需求做出了调整,这与历年来人为压制住房供给导致房价“且调且涨”相比,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即便如此,房贷新规的诸多条文漏洞仍将制约其最终成效。
虽然新规提高了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但并未对抵押物估值做出明确的细分,如果申贷人通过种种手段抬高住房最终估值以获得相对高额的房贷,而一旦最终估值远高于房屋实际价格,银行仍将面临信贷风险。
而最大的漏洞还在于“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商业银行对此表示,第二套住房是以家庭作为认定标准,即一旦某位家庭成员已经贷款买房,那么剩余成员或其本人另要购买的一套乃至多套住房都将被认定为“第二套(含)以上住房”。不过,借款人填写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信息、“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的规定,这两者都需要商业银行付出一定的成本进行核实、确认,银行核实成本高昂。可能使得一些商业银行在认定“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时敷衍了事、变相助长房地产投机风潮、最终制约需求调控的成效。
此外,房贷新规原则上并未对相关条文的执行日期做出具体规定,而且各地商业银行的执行口径并不统一。据报道,在某些尚未实施房贷新规的二、三线城市,房地产投机行为更加变本加厉、居民购房冲动也因“政策末班车”日渐突出,这些均与新规的设计愿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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