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出新的举措,帮助民营企业人员解决“出国难”的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服务。
市外办在广泛征求各类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外向型企业人员循因公渠道办理出国手续的管理办法》,对我市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高、效益好,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或各区、县政府及市各委、办、局及各集团公司重点扶持的其他外向型企业人员,按照因公出国的管理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员颁发因公护照,由市外办向国外驻华使馆申请办理签证,保障这些民营企业人员按时顺利出访,为企业的海外业务赢得商机。
为促进民营企业与亚太地区经济实体的经贸往来,市外办在外交部的支持下,根据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中的部分经济体实施的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天津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积极争取为我市民营企业人员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以满足这些企业人员经常往来于APEC经济体的需要。该旅行卡相当于三年有效签证,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有效护照免办签证,直接出入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
市外办同时为民营企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主动到重点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需求,为民营企业与海外公司的合作牵线搭桥,帮助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确保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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