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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介绍行业协会8日成立
给“红娘”戴“紧箍咒”
男婚女嫁,人生大事,“月老”“红娘”一直都是人们心中成人之美的大好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专门给人“找对象”成为一种职业,上个世纪90年代,婚介所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各种中介机构、社区服务机构都能提供婚介服务。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婚介的“信任危机”产生了。特别是近几年,人们一提起婚介,首先想到的是“婚托儿”“黑心红娘”“虚假宣传”……为了让婚介机构成为真正的“诚信红娘”,本市从今天开始正式成立天津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规范的婚介服务合同文本也将推广使用。
今年6月,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在天津筹备成立“天津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天津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于2007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对婚介行业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婚介新规
找对象先和“红娘”签合同
天津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成立的同时,公布了即将在天津婚介行业内推广使用的《天津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草案)》。
“婚介合同”上除了列举婚介所服务项目外,还要求征婚者如实填写登记和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婚介所承诺保护征婚者的个人隐私和不从事欺诈性婚姻介绍。
在婚介的义务一项就明确规定了:要认真核对并如实记录征婚者提供的征婚信息资料(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学历证明、房证、车证、职业证明等),应及时为征婚者提供合适的应征人选。并注明服务的期限和次数,公开收费标准。未经征婚者同意,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征婚者的信息资料。婚介机构向征婚者提供的应征者信息资料必须与应征者提供给婚介机构的一致,不得以虚假应征信息资料欺骗征婚者。禁止从事欺诈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婚介机构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
规范行业
“有车有房”得拿出相关凭证
行业协会的韩会长介绍说,针对婚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协会要制定婚介行业行规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统一行业标识,为会员单位发放诚信标牌,特别要提出的是,协会要求会员单位必须核对征婚信息;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自律不发布虚假广告,做到必须真实、合法,格调高雅、内容健康,文字准确。广告词中不得使用华而不实的文字。在发布广告前要审核相关证明,首先必须要有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离婚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说自己有住房,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说自己有汽车,必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说自己是企业法人代表,资产达到多少多少,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验资证明;说自己经济条件优越,则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等。
行业协会还要逐步实现红娘实名制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企业、红娘诚信档案,在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以方便征婚者查询,寻找诚信程度高的婚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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