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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将客人遗留在自动提款机内的信用卡据为己有,并分几次将卡内现金取出消费,23岁的酒店女迎宾于某日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日前,从江苏来津出差的张先生,在下榻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某大酒店大厅内的ATM自动提款机上,用其个人的信用卡提取现金后,因着急洽谈业务,便打车匆匆离开酒店,并于当天返回了江苏。
第二天,当张先生打算再次使用信用卡时,却发现信用卡不见了,经过认真回忆,他想起自己是在前一天取款后,匆忙之间将信用卡遗忘在了自动提款机内。于是,他立刻赶到当地办卡机构补卡。可当他将信用卡对账单打印出来后,却发现有人曾在他取款后半小时内,分6次刷用该卡,提取金额共计9850元。
接报后,河西分局经侦支队迅速展开调查。在天津市银联中心的支持下,通过各方面调查取证,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来自黑龙江省的打工女青年于某,并在酒店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将其抓获。
原来,当初张先生取款的全过程被正在酒店大厅内的迎宾员于某看见,待张先生打车离开后,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靠近提款机,在确信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再次将信用卡推入提款机内,经过几次尝试,对出了密码。此后,于某连续6次将信用卡内的9850元全部取出,并将信用卡扔入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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