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明年春季,本市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不得收取教科书费,已经预收的费用要立即全部退还给学生。
根据国务院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校教科书将由国家免费提供。市教委要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等地的农村中小学校立即停止向学生收取明年春季的教科书费,预收款要立即全部退还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