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赵杰 吉学刚):12月4日,一个有志当法官的法律专业大三女孩,来到和平区人民法院过了一次“当法官的瘾”。
罗姗娜是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法律专业大三女生,今年刚刚19岁。3日早晨,罗姗娜早早地起床,然后和20余名同学怀着兴奋的心情来到了和平区法院。法院的领导已早早地在法院门口等候他们,9时整,罗姗娜和同学们在法院领导的带领下,首先来到了关押被告人的待质室。
罗姗娜和同学们对这里非常陌生,法院领导对他们说,这里就是法院关押被告人的地方,被告人被押到法院后,除了到法庭受审之外,都要在这里关押,以前这个地方是不对外开放的。听完介绍,罗姗娜和几个同学好奇地推开待质室的铁门走了进去,而且在里面的椅子上坐了一会。
稍后,罗姗娜心情略显沉重地走了出来。她对记者说:“虽然待质室的设施很不错,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但是自己坐在里面,心情还是有点沉重、压抑。这也提醒人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否则就有可能被关进待质室,等待受审。”罗姗娜说到这里,语气显得异常坚定。
从待质室走出来,罗姗娜又和20多名同学一起来到刑事审判法庭。在这里,他们好奇地抚摩着被告人受审时坐的椅子,有的同学还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番。
性格开朗的罗姗娜,在征得法院领导同意后,“大胆”地走上审判台,并坐在了法官的椅子上。她闭上眼睛,寻找着作法官的感觉。过了一小会儿,她睁开眼睛,然后面带着微笑,拿起法槌使劲敲了一下,着实过了一次“当法官的瘾”。
走下审判台,她对记者说,拿起法槌的那一刻,她心里感到很神圣。“法槌一落,决定胜负,法官的责任真是好重大啊!”罗姗娜感叹道。她接着说:“以后我如果当了法官,一定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秉公执法。”
在经济案件审判法庭,罗姗娜和同学们旁听了一个委托投资的案件。原告将20余万元委托给一家公司进行投资,这家公司许诺给原告很高回报。由于急需用钱,现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投资款和相应回报。
庭审之后,和平区法院民三庭庭长窦春香以案说法,为同学们讲解了法律知识。走出法庭时,罗姗娜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民事案件五花八门,自己今后一定要学好民事法律。当了法官好好断案,当不了法官也要力所能及地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识。12月4日是和平区法院的开放日,除了大批学生来此观摩之外,还有很多群众也来到法庭旁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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