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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闽旭 |
12月5日8时30分,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涉嫌受贿一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闽旭在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浙江省丽水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干部职务晋升和土地出让、城建拆迁、规划审批、工程承揽之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1万余元。
何闽旭1955年出生,山东省沂水县人,大学文化。1998年12月任安徽省池州地(市)委书记,2005年6月任安徽省副省长。2006年8月25日,被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免去安徽省副省长职务。因涉嫌受贿犯罪,2006年9月28日被依法逮捕。
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9月21日立案侦查,2007年4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5月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交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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