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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商丘市柘城县大仵乡的,沈贵山 关建良 沈来运等十几户。 2007年11月份开始,大仵乡人民政府和大仵乡人民政府指使的大仵集老街改造指挥部进行在大仵集扩街修路,规划拆除我家楼房8间,平房2间,占用宅基地115.9平方米。在没有对我们进行妥善安置,没有对所拆迁的房屋进行登记和协商补偿的情况下,2008年3月30日要进行强行拆除,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大仵乡人民政府和大仵乡人民政府指使的大仵集老街改造指挥部进行在大仵集扩街修路,2007年11月份给我们下发一份拆迁通知:他们说是按照[河南省村庄与集镇规划管理建设条理}进行老街改造,要是不拆除,就要强行拆除。但是[河南省村庄与集镇规划管理建设条理}第三章第十三条明文规定拆除老百姓个人房屋的要给予安置并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标准给予补偿。 大仵乡政府多次停我们的电,大仵乡人民政府不管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而且我们多次找商丘信访局,他们也不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才给你们写这封信,我们恳切的希望你们能过问一下。 2008年5月3日,村干部找到我们说:给我们找地皮,一分钱不给。.但是我们要盖房子,我们拿什么盖房子啊!现在他们的处理结果等于还是没有安置补偿,强制拆迁,分文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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