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风险到底该谁担?
受害者举证处于劣势 律师认为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支付水、电、气、通讯等公用事业费用,又能网上购物、订餐,还能支付房贷、炒股票、买基金……如今,人们刚刚尝到网上银行便捷服务的甜头,与之相伴的风险却让人胆战心惊。你突然发现,存折在手、密码没丢,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竟然会不翼而飞!
网银引发纠纷值得关注
案例1
网银转账万元货款失踪
2007年12月3日,任女士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收款人却始终没有收到钱款,而任女士却被告知自己账户上的一万多元款项已被划拨,难道这笔钱就这样从网上蒸发了?
任女士回忆:“我通过网上银行分别给上海和石家庄的业务伙伴划拨了两笔款子。转天,上海方面便收到了货款,可转给石家庄方面的10280.14元对方却没收到。我立即跑到开户行查询,工作人员称,转往石家庄方面的款子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转人工处理了,并承诺当天下午或第二天转出。我将此消息立即通知了石家庄的业务伙伴,可到了8日,对方还是没有收到款子。石家庄的业务伙伴对我的诚信提出了质疑。”
“9日,我又找到银行,可银行工作人员说,由于是星期天,他们无法办理此类业务。我只好拨打了银行的服务热线,对方说要5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后来又告诉我,我的钱没有转出,建议我再转一次账给对方。”
任女士提供了她的转账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12月3日上午10点57分28秒和11点11分38秒,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转走两笔款项,分别为10280.14元和10537.92元。收款方分别是石家庄和上海。
“转账前,我的银行卡里总共有23862元。但转账后,我查了一遍清单,加上一笔江西划拨进的5000多元货款,加起来只有5520元,那我转到石家庄的钱该找谁要?”
对此,该银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将此事交给有关部门调查,对于钱的去向等问题,他们目前无法查到,只能等调查后才能解释。
案例2
“网银受害者”集体上诉
任女士遇到“网上飞贼”的蹊跷事,如今已不鲜见。今年三月,蔡先生账户中的16万余元被人在一天内转走。六月,陈鹏飞因非法获取密码,盗取他人网银账户内的48.0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近来,关于网络银行盗窃的案件愈演愈烈,然而获得银行赔偿的受害者不足30%。
日前,“网银受害者联盟”在网络上赢得了很高人气,目前已经有来自全国27个省市的近千名网银受害者自愿公布真实姓名和受害经历,呼吁集体维权。在“受害者列表”中,记者见到部分天津受害者名单:“韩杰,2000元;孟阳芬,13757.94元;李红,8000元;韩会有,2958.29元;宫玮,1800元;张寰,230.9元;李旭,1500元;陈玉宏,3400元……”他们的失窃金额和情况各有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银行卡和存折及密码都在自己手中,但存款却蹊跷地不翼而飞。
特邀嘉宾
天津万钧律师事务所刘江明
应由网银证明
自己系统没有漏洞
客户举证处于劣势
要判断网银资金丢失的责任在于银行还是用户,必须举证,但客户明显处于不利。《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一般情况下,网银的交易只储存在银行的系统中,银行在举证方面处于绝对优势。而客户几乎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无过错。
《合同法》确定的15种有名合同中,并没有储蓄合同,但是《合同法》中规定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同时该类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案由中属于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依据有关规定,储户要证明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银行对于如何履行保证存款安全等承担证明责任。
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客户由于专业知识和条件的限制,很难找出网银的技术漏洞或者证明是由于黑客攻击引起,目前诸多客户指责网银系统有漏洞并没有找出充足的证据。类似于医疗事故纠纷,网银资金被盗纠纷也应该在现行的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基础上实现变通,改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网银一方来举证,证明自己的系统没有漏洞,从而增强实际操作性。
“举证责任倒置”能够切实保护网银客户的利益,体现客户与网银之间的服务合同的平等关系,从而增强客户使用网银的信心,从长远来看对网银一方也是有利的。
天津依法律师事务所周传豹
提供安全服务
是银行的法定义务
双方是金融服务合同关系
网银与客户之间属于一种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网络银行是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方式,那么作为经营者,应当保障提供的经营服务是安全的。依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网银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法律会尊重网银和客户在网银服务协议中的约定,但约定不能免除法定义务。
网银遭遇黑客银行不能免责
黑客攻击事件不应该作为不可抗力,而是属于一种意外事件。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黑客攻击事件虽然具有不可预见性,但是能够克服。网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就是一种不停地与黑客展开“反攻击”的过程。我国合同法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不可抗力可以免责,意外事件则不能免责。
从敦促网银履行维护系统安全的义务角度出发,黑客攻击也不能够免责,否则网银会因此怠于履行提高系统安全性的义务,客户资金的安全性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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