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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力划边界、定规则
2004年3月16日,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份文件让世人瞩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向全社会宣告,用10年时间建设成为法治政府。这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庄严承诺,也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目标。国务院领导更是多次指出:“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行政,重在为权力划边界、定规则。
2007年9月26日,第193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管理上亿元集体资产的湖北省官桥村八组组长周宝生,很快获知他一直关心的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批正在此次取消之列。“过去我们每申报一个项目,至少要到省上跑几个月。现在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项目,到县里备个案就行了,省了好多事。”
国务院常务会议相继讨论通过行政许可法(草案)、公务员法(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以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5年间,共减少了50%以上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公务员真切体会到“官不好当了”,层层设卡、“雁过拔毛”越来越行不通了。群众则从电子政务、官员问责制等新变化中真正尝到了依法行政的甜头,过去办事“公章旅行”让人怕,现在红头文件少了、审批环节少了,节省了时间、节省了费用。国务院执法任务较重的10多个部门,还深入开展了执法考评,从细节限权,政府行为变得更“规矩”了。
依法行政,强化立法是基础。
2007年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伴随着专项行动的推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加快了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发布不久,食品安全法(草案)就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边抓具体工作,一边抓相关立法,这是本届政府依法行政、强化立法的突出特点。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本届政府讨论的法律草案和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达150多个,其中义务教育、艾滋病防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在其中。
该出台的及时出台,该废止的必须废止。2003年6月18日,第12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替代已实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救助”二字,意味着一项根本性的变革。
依法行政,还意味着严格问责,给行政执法者戴上“紧箍咒”。
“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和环保等安全隐患突出,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许多人对2006年国务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这番话印象深刻。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以及几起重特大煤矿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乱占耕地、违规上项目,有关负责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以前大家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则越来越认识到,“当多大官就要负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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