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海泰等7家本市企业分别从市政府获得20万元奖金,这7家企业是本市首批被认定的著名商标企业。
据悉,本市(天津市)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以及经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市商标权主体,由其税款缴纳地政府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命名的中华老字号本市主体,将从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中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
奖励的资金要用于商标权主体宣传、战略实施、网站建设和专用权保护等方面。
目前,本市已有注册商标4万余个,其中著名商标300余个,驰名商标18个。按照本市相关优惠政策,这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商标权主体以商标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出资的,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对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主体,按照同等优先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服务和劳务,贷款担保部门优先提供贷款担保,金融部门优先提供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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