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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现在在国内制毒的窝点越来越多,我想知道他们的原料是从哪儿来?都有哪些渠道?第二,对制贩毒的犯罪分子,我以前好象有印象,好象贩卖10克海洛因可以处罚。而现在对新型毒品,比如说冰毒、摇头丸达到多大的量会定罪量刑,有没有什么标准?
2007-12-25 10:34:24
刘跃进:
制毒窝点的问题,从我们这几年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国内情况是逐年上升。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境外毒品向国内贩卖要经过一个很长的贩运途径。中间要经过很多路途、环节,存在很大的风险。在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被发现,被打掉。它的成本风险很大,所以这些年一些国外的毒枭和国内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国内秘密地设置一些毒品加工点、加工厂,在国内制贩毒品,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遭受打击。
关于原料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所谓的原料,绝大部分是一些化工的原材料。这些化工原材料用在正当途径,它就是正常的原料产品,生产提供人民正常生活用品和工业用品,但一旦应用于非法渠道,那就是易制毒化学品。国内也有,国外也有。谢谢。
关于量刑问题,我们国家法律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对于贩卖不同的毒品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贩卖海洛因达到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也不是说每一个案件达到50克就判处死刑。还要根据其他各方面的情节、因素综合考虑。
现在我们对其他的新型毒品比如说冰毒、摇头丸、K粉等其他的有关新型毒品,现在正在制定量刑的标准,很快就要出台。谢谢。
2007-12-25 10:35:21
中央广播电台记者:
1—11月份统计的抓获犯罪嫌疑人是6万多名,在6万多名中的文化程度、犯罪动机有没有做了统计?我们知道有一些妇女通过人体运毒,她们是因为贫困,现在像这样的人群是否有所增加?谢谢。
2007-12-25 10:38:40
刘跃进:
你的问题分成两方面说,一方面是在所有的贩毒分子当中,有一部分是女性,但这部分的人数不是太多,是占少数或者是极少数,也属于和其他犯罪分子一样主观故意参与犯罪活动,也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
近几年出现了一个新情况,贩毒分子、贩毒集团为了逃避打击,有意识的雇佣怀孕的妇女,怀抱婴儿的妇女给他运毒,通过行李夹带、体内运毒的方式从甲地运到乙地。他们一部分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多数还属于贫困地区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妇女,为了赚钱受到犯罪分子的引诱,帮助犯罪分子运输毒品,目前政府正在全力解决这个问题。
对这些妇女我们现在主要采取帮助、教育、管理、改造的方式,主要不是处罚和打击。总体上说,她们是被利用的弱势群体。所以当地政府各方面的管理教育下提高认识,改造帮助教育,让她们重新做人,自食其力。谢谢。
2007-12-25 10:39:50
武和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提问。
2007-12-25 1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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