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有些网民对资金的保障上也存在一些担心。请问:调整养老金在资金上有没有保证,会不会引起新的拖欠养老金问题? [2007-12-27 17:11:03]
[尹志远]是的,调整养老金首先要有一个资金保障的问题,如果说没有资金保障,调整养老金水平也会直接受到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这几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情况比较好,现在绝大多数省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有结余,个别省收支有些基金缺口,地方财政也会给予补充支持。这次调整养老金水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比如辽宁省)等省份给予适当的补助,应该说,这几年国家补助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从资金的保障角度而言,劳财两部的文件中也继续强调,要求各地继续加强基金征缴,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地方财政加大补助力度,不断提高基金支撑能力,以确保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这次在两部的文件中还特别强调“要求各地积极地筹措资金,确保在2008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并且明确规定“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2007-12-27 17:11:57]
[网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请问:劳动保障部作为失业保险业务的主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指导各地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2007-12-27 17:15:14]
[吴道槐]实际上我们就是指导、督促。前面我也已经说了,我们在九月份已经督促过一次了,其中有23个省份通过督促已经开始进行调整了,还没有调整的,我们部里在十一月份又发了一个文件。最近我们主要是通过会议、电话来督促他们。这是一个联动的东西,失业保险金的调整要综合考虑最低工资的标准、物价的上涨、低保标准这些因素,我们首先指导他们按照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其次就是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地方。根据目前反馈的情况,今年没有调整的都准备在年底之前,最晚也不会晚于春节前进行调整。 [2007-12-27 17:16:03]
[网友大树参天迎风沐浴]最近在电视上老看见邱司长,我们一家人都觉得您说得特别好,我想问问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现在各地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方面有没有什么好的做法? [2007-12-27 17:19:45]
[网友phoebeforest]我在企业做人事方面的工作,知道一点:企业只给员工最低的工资,三金最好都不交。希望国家能够强制性规定每年的工资增长比例。现在的三金体系还很不完善,企业有很多漏洞可钻的。 [2007-12-27 17:20:11]
[邱小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现在我们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劳动者是通过在劳动力市场上自主择业,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市场自主用人,双方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 [2007-12-27 17:21:05]
[邱小平]企业分配的自主权利已经基本落实,政府对企业的工资管理逐步转向宏观、间接的调控,所以在这种体制下,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取决于很多因素:首先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求,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基础调节作用;二是取决于劳动者本身的人力资本投入,也就是受教育投入,一般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就越多;三是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为企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四是取决于企业内部是否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等等。 [2007-12-27 17:22:04]
[邱小平]所以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现在确实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再强制规定各类企业都要按一个什么样的比例涨工资的话是行不通的,还是要按市场规律办事。因为这是企业分配的自主权,工资分配受到很多因素影响的,特别是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经营状况,各个企业的经营状况都不一样,一刀切的话有的企业可能很轻松就按照这个比例增长工资,但是有些企业可能就很困难了。所以一刀切地定一个比例的话再也行不通了,我们也不能再回到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指令性地安排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做法了。 [2007-12-27 17:24:23]
[邱小平]当然,政府也不是毫无作为的,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实际上就是政府对市场分配的直接干预,保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获得合理的基本收入。另外,政府还要积极地发挥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控作用。 [2007-12-27 17:37:17]
[邱小平]党和政府对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问题非常重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相关的政策意见。总的思路是,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在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调整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规范、指导、调控和监管。 [2007-12-27 17:38:28]
[邱小平]通过政府加强对工资分配监管和指导,切实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相协调,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公平分配。 [2007-12-27 17:41:38]
[邱小平]落实这个思路必须要把握这么几个原则:一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及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建立劳动、管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来确保分配起点的公平、分配过程的公平和分配结果的公平;二是坚持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保持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三是要坚持企业自主分配与平等协商相结合,刚才讲企业拥有工资分配自主权,但是企业自主分配绝不是企业资本方单方面来决定分配的,而是要通过企业与职工代表或者工会进行平等协商来共同决定工资分配,这是企业自主分配权中应有的含义,所以要把平等协商共决作为企业分配的形式,妥善处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分配关系;四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补充,在注重市场调节的基础作用的同时,还要通过政府的必要调控、指导、干预来弥补市场功能的失灵,当然,这个作用是间接的。 [2007-12-27 17:43:12]
[网友]养老金调整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依然存在,对此政府怎么考虑?未来会有哪些政策出台? [2007-12-27 17:47:21]
[尹志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是近几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广大网友也很关注这个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年来逐步形成的,要解决这个问题也要逐步进行。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2007-12-27 17:47:37]
[尹志远]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不断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这是最直接、有效的;第二,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与“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机制能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能落实;第三,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第四,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形成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的长效保障机制。我想通过上述几项措施的实施,我们会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2007-12-27 17:49:00]
[网友]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果可以,该到哪里领?如果单位不给上失业保险,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2007-12-27 17:51:10]
[吴道槐]关于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问题,实际上《失业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但是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是个人也要缴他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这是其中的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由于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了的话,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该得到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所以在参保缴费的费率上有差异;在享受的方式上农民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 [2007-12-27 17:51:44]
[吴道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我们的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他也符合申领的条件的话,他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007-12-27 17:5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