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说明这里面有一些意见没有吸收。网友我才是草根:《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最长期限为15天,据说,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网民都曾建议将最长年休假天数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天或者10天,为什么《条例》最终没有吸收这些意见? [2007-12-28 15:20:31]
[李建]这个问题应该说也提的很尖锐,大家都希望休息的时间能够相对长一点,实际上我也是这个心情。刚才咱们介绍,从1991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就有一个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那里边规定,休假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就是14天。这几年经济社会已经发展了,增加几天也是应该的。征求意见稿最多是15天,但是这15天是1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2007-12-28 15:21:45]
[李建]实际上比当时的14天已经增加了一点。在征求意见当中,确实有一些群众,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也希望增加年休假天数,有的要求增加到20天,有的要求增加到25天,还有的建议以实际工作年限作为职工本人的年休假天数,就是这个人的工龄是多少天就休多少天,如果是20年工龄就休20天,如果是30年工龄就休30天,他认为这样很好计算,很方便。 [2007-12-28 15:22:47]
[李建]对于增加天数的意见,我们也是会同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反复研究,现在世界上作为发达国家来看,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为20天到30天左右,比我们要长。但是那是在那个社会经济条件状况下。作为我国人民群众要求增加年休假天数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咱们国家确定带薪年休假的天数,首先应当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企业等各类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从我国经济社会和各方面的条件综合考量来看,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和划分的档次还都是比较合适的。 [2007-12-28 15:23:01]
[李建]我们反复研究,觉得这个恐怕不适合再调了。同时我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今后适当时候还有机会考虑对年休假的天数再作调整。因此,《条例》出台的时候,还是维持了征求意见稿关于年休假的天数分三档、最多为15个工作日的规定,这个没有做修改,在这儿跟广大网友做一个解释。 [2007-12-28 15:24:59]
[主持人]网民对《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非常赞同,网友一气贺成:立法的过程应该是公众参与的过程,这也是立良法的前提。我觉得《条例》草案能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政府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符合立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制办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还会就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项制度会不会坚持下去? [2007-12-28 15:27:13]
[李建]首先应该说肯定会坚持下去。把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从2007年整个一年以来,法制办已经有多部行政法规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比如说旅行社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等。就我所在的这个司经手的,一个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有一个是殡葬管理条例。从这些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我们感觉效果很好。 [2007-12-28 15:27:59]
[李建]刚才我已经介绍了,大家提了那么多意见我们都吸收了,我们感觉效果很好。我们感到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很关注,很多意见立意还是很高的,研究的比较深,很有参考价值。今后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我们办领导已经作出了统一要求,今后对于行政法规草案,凡是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里面没有涉秘的,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需要公布全文的就公布全文,不需要公布全文的就公布需要听取公众意见的那些问题。总之,要加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和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我们今后立法工作的一个方针原则性的要求,所以今后肯定还会这么做。 [2007-12-28 15:29:31]
[网友江山每人]请问司长:《条例》所规定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仅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还是也包括了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其实您刚才已经说到了这个问题。“累计20天”、“累计工作满1年”等表述中的"累计"又应当如何理解? [2007-12-28 15:30:32]
[李建]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征求意见当中大家问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当时征求意见稿的时候是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在同一单位这个限制。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许多部门、地方和网友都建议,对这个规定得做点修改,不应该限于在同一单位,一个是方便因工作调动换单位的劳动者,另外也便于和劳动法第45条关于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保持一致,因为劳动法没有限制在同一单位。 [2007-12-28 15:31:32]
[李建]这个意见我们经过反复研究,最后还是采纳了这个建议。因此,现在已经发布的这个条例里连续工作一年1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单位,包括可能换了几个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两种情形都包括。所以条例当中所使用的累计这个表述和连续是不一样的,累计是累计,连续是连续,累计是中间允许间断,是各个时间段相加,累计工作已满1年就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起,无论他是在同一单位或者在不同单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时间累计相加,中间也许有间断,都没有关系,满了1年,他就可以了。 [2007-12-28 15:32:26]
[李建]之所以做这种比较宽的规定,目的就是让发生工作岗位变更、调整的这些职工,不至于因为工作变更而影响到他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因此我们感觉,这样做从宽的规定还是比较体现以人为本的。 [2007-12-28 15:34:03]
[主持人]针对这个问题,昨天还有网友专门打电话来,叫张建红,他让你给算一算,他说王某在甲单位工作了两年,然后辞职到乙单位,王某的休假应该怎么算? [2007-12-28 15:34:57]
[李建]这个问题刚才已经解释了,就是累计的,不管是在一个单位还是几个单位,就是相加在一起的,这样做更有利于职工一方。 [2007-12-28 15:35:40]
[网友江山每人] 《条例》中规定“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助等内容吗? [2007-12-28 15:36:46]
[李建]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对于怎么计算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补偿很重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都很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这样说,咱们现在企业的工资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是两套,有一些不同,两方面的构成有些不同,对于工资构成的内容需要分别作出规定,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是一套,企业是一套。 [2007-12-28 15:36:54]
[李建]对于这个问题,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根据《条例》的要求,正在分别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在那里边将会做具体的规定。当两个部门的实施办法公布之后,无论是企业也好,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也好,就可以对号入座了,到时候问题就比较清楚了。我在这儿就不具体说了,到时候大家看那两个部门的实施办法。 [2007-12-28 15: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