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利用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便利,用虚假的收据单骗取公司货款7000余元。鉴于该女子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河西区法院日前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4岁的本市女青年肖某原系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业务员,负责药店的送货结款及促销员管理工作。2006年3月至4月间,肖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某药业公司多个药店收取管理费为由,用该药业公司虚假的收据单,骗取本公司现金7300元据为己有,后被查获成案。案件审理期间,肖某退交了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