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王文信):日前,中国公民赴哥斯达黎加以及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新规定开始实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关注规定变动,做好相关准备。
赴哥斯达黎加30天内免签证
2008年1月15日开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持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停留、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赴港澳地区定居新分数线出台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8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放行分数线。2008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放行分数线为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的申请人,2008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打分排队情况,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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