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根在与驾校解除合作关系后,仍私刻公章以该驾校的名义招生,诈骗巨额钱财。昨天,李根在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受审。
昨天上午9时整,被告李根被带进了法庭。李根说,他曾是某驾校的教练,而且承包了驾校的一辆教练车,以前他的确与所在驾校合作招收驾驶员,而且的确培训了不少驾驶员。2005年,驾校因故与其解除了合作关系,但他在河北区租赁了一个“门脸”,以该驾校的名义招生。为了蒙蔽学员,他在“野摊”上私刻了驾校的公章,此后就大张旗鼓地开始招收学员。这些被骗的学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李根的熟人,或者是通过熟人介绍与李根认识的。在收取学员培训费之后,李根还经常以不用考试为诱饵,要求部分学员补交费用。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李根无视国法,制造虚假事实,诈骗他人钱财,应以诈骗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公诉人认为,李根在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招收学员,但收钱后相应工作并未展开,请法庭依法对李根做出判决。
听完公诉人的表态,李根以极低而且略带颤抖的声音说:“我现在挺后悔!”
休庭之后,主审法官表示,将择期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涉案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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