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劳务协议不同于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不同于劳动法规范的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学生在假期打工期间与用工单位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适用于民法的规定。因此,遇到这类问题,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起诉解决,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但无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达到维权的目的。
衣食住行都要考虑到
在参加各种企业、商业场所等的假期招聘时,最好先找有关系的当地熟人介绍,或亲友、或同学,首先对该用人单位的资质及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在受聘时最好能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其中必须有对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善后的条款。
在岗位工作时,要胆大心细,因是生手,所以不要急于追求完成任务的速度,也不要把赚钱的观念摆在第一位,先抓紧时间熟悉环境、同事,把岗位工作的情况先弄清楚再放手去干,特别在一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要多看多问,集中精神。不管什么工作,都应不走神,用心做,这样将安全隐患减少到最低限度。
碰到社交性质比较强的工作,如餐饮、娱乐单位的岗位,则要留心身边的每一个陌生人,包括客人,做到不卑不亢,遵守纪律,如遇客人劝酒时,要以上岗不能喝酒为由予以辞谢,如遇其他骚扰,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或上司联系沟通,保护好自己。一般情况下,不要到自己不熟悉的外地打工,因为到这些地方打工就必须考虑住宿的问题,这也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软肋”,学生自觉性、判断性不强,自己单身住宿容易滋生事端。故此,到外地打工要小心从事,权衡利弊,再作决定。
打工之余的时间,尽量回学校休息,对工作做点小结、反思,碰到问题多和父母或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沟通,扬长避短,以便更好地投入工作中。尽量减少社交式的应酬活动,不要将身心弄得疲惫不堪,因为疲劳时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点尤其要注意。
另外,上下班时的交通安全、防盗防劫安全意识均应提高,做到尽量不带显眼的提包、贵重物品及财物出门,更不要戴金银首饰等贵重饰品,不要奇装异服,穿戴传统保守,保持低调,从外表上形成“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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