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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将加快改善
“住有所居”有新突破
年终岁末,64岁的李文才捧着刚刚拿到的廉租房合同,喜极而泣。“我已经看了3遍合同,晚上根本睡不着觉。”
几天前,老李得知自己在廉租房配租摇号中中签时,当场泪流满面。
大红门南里2号楼1单元201室,10平方米的小屋是李文才一家4口居住了近20年的家。现在,老李与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签署的实物配租合同中规定,他们一家4口每月只需交86.7元,就可入住位于三环新城的一套使用面积为41.6平方米的两居室房间。
老李两次落泪的背后,都是住房梦圆的欢笑。
刚刚过去的2007年,称得上是“住房保障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放在了突出位置。8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紧接着召开全国住房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十七大报告中更提出要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明确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正惠及越来越多的家庭;曾经备受争议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成为新的希望;限价房成了房地产市场最热的词,在房价飞涨的大城市,限价房承载着大多数家庭的住房梦和政府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任,备受期待。
2008年是更值得期待的一年,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将加快改善。廉租房制度将惠及更多家庭。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会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政策将进一步调整到位,有步骤地向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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