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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立案,要负责任”
西丰县公安局拘传法制日报社记者朱文娜未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说,西丰县公安局对此也谈不上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随意立案,要负责任。”他认为,指示西丰公安人员拘传朱文娜的相关领导,分明是滥用公权力。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随意立案”的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
周泽说,西丰县有关领导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记者,朱文娜可以保留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其“滥用职权”的权利。
“如果都像西丰县这样拘传记者,结果是灾难性的”
本报1月7日刊发的《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被上百家网站转载。众多网民纷纷发帖批评西丰县有关领导,也有不少媒体记者对此事的动态密切关注。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朱文娜诽谤,他可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朱文娜,我对此表示支持。以诽谤罪立案、滥用公权力对付记者,我是反对的。中国有2000多个县,县县都有公安局,如果都像西丰县这样拘传记者,结果是灾难性的。乡下的老大娘都可以想得出,在县委书记的‘一亩三分地’上,公检法都听县委书记的,他们办县委书记被‘诽谤’的案子,能有几分公正?”
“虽然我是个记者,我倒更同情西丰县来京拘传朱文娜的公安人员。西丰县某些领导盛怒之下让公安进京抓人,是乱下命令。作为一个县城公安,不执行是不行的。但进北京拘一个法制日报社的记者,以他们之力难以完成,这毕竟不是他们县城,想抓谁就抓谁。如果《拘传证》儿戏般签发,公安儿戏般拿人,最后完不成儿戏般的任务,那才是对西丰形象和法律尊严的最大损害。”《新世纪周刊》记者汤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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