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李先生将自己的一辆还开得动的桑塔纳轿车申请报废,却只收到175元收购费。据悉,回收公司是参照1995年的物价标准文件发放的。李先生认为价钱低得有些离谱,还不如直接卖废铁。
一辆只要能开得动的桑塔纳如果当废铁卖给废品收购站,少说也能卖几千元,如果要卖给开黑车的,那价格就更高了,如果再让人把这辆报废车下下零件,归归类别,这样的利润将是收购成本的几十倍,无疑是暴利中的暴利。
废品收购公司还能拿出1995年的“红头文件”,这样的文件是没错,可这十多年来我们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废铁已经由1995年的几百元一吨上升到现在的两三千了,收费项目哪一项不是水涨船高?怎么轮到付出就按十几年前的“既定方针”办了?这样的报废政策不是明摆着让人卖黑车吗?
这样的事情,说文明点是与民争利,而说严重点等于强取豪夺。虽说现在是市场经济,可车辆报废车主别无选择,必须要卖给核准的收购站,不然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正如民间所说“老牛不喝水,就要强按头”,岂能这样“提供服务”?做这样的“生意”,虽说能从中获得巨大的利润,然而跟报废车辆乱售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相比不值得一提。
十几年来国内的车辆几乎增加数十倍,但很多车辆虽然已经到了报废期限却仍然在公路上跑。据交管部门统计,因报废车辆上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被交警部门称为“滚动的炸弹”,尽管有些车辆超期服役和车主的贪小便宜有关,但也和车主报废太“不划算”有关,一车汽车卖不上一辆自行车的价钱,谁能够不心疼?从这个地方还死抱着“陈年皇历”不放可以看出,一些地方还是不愿放弃这块肥肉,但对全社会安全来说,这不是肥肉,而是一剂毒药。((安徽岳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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