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湖北省查处的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案
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代理资格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6号设立营业场所,从事商品房“龙山水榭”项目的营销活动。该公司还以“龙山水榭营销中心”的名义,在江夏区纸坊街主要路段设置广告展示牌70余个,印刷宣传单10万份,向社会公众发送2万余份。武汉市江夏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2、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原指挥长传志福受贿案
传志福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等方面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先后向这些企业索取、收受贿赂计人民币399.6万元。2007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传志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3、福州市仓山区原区委书记兼仓山区人大主任张森兴、仓山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浪平受贿案
张森兴在担任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仓山区旧屋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与担任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局副局长、仓山区岭后旧屋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拆迁部副主任、仓山区首山旧屋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徐浪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旧屋区改造等建设项目中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张森兴、徐浪平共同收受这些企业的贿赂计人民币10万元、美元5万元,张森兴单独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7万元、港元20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徐浪平单独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01.8万元、美元7.5万元、新加坡币10万元。2007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森兴有期徒刑13年,判处徐浪平有期徒刑15年。
24、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张杰受贿案
张杰在担任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局长、扬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02年至2006年间,先后多次收受某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5.6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69万元的古玩两件。2007年3月,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判处张杰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5、成都天朗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家书、原总经理陈实、原财务负责人徐战波单位行贿、抽逃出资、挪用资金案
成都天朗置业有限公司在与四川某大学联合投资建房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总经理陈实出面,以公司名义向某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谭某行贿人民币计120万元。此外,孙家书、陈实在成立天朗置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抽逃注册资金;二人各自挪用公司资金注册成立其他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孙家书指使财务负责人徐战波做假帐,侵占公司资金560余万元。2006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家书有期徒刑17年,判处陈实有期徒刑9年,判处徐战波有期徒刑2年。
26、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原科长何勇龙受贿案
何勇龙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动迁补偿、发包拆房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6年间,先后收受11家动迁户和3名拆房个体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7.5万元。2007年10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何勇龙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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