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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4日),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调整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集中开展失业人员医疗帮扶,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开展新春送岗位、送扶持、送补贴、送政策的“四送”活动等多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安排好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保障大家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随着2008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的调整,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应调整。享受补贴比例50%的人员,月补贴标准由189.51元调整到214.59元,增加25.08元。享受补贴比例75%的特困人员,月补贴标准由284.27元调整到321.89元,增加37.62元。两项补贴增幅均超过13%。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由26.8元调整到29.6元,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将确保在元月15日按此标准发放到位。春节期间失业保险金注资时间由15日提前至5日。
对享受失业保险人员集中开展医疗帮扶。各区县将对正在住院或新增住院的失业人员进行入院入户调查,根据其生活、病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对于住院或进行门诊特殊病治疗期限在一周及以上的,可凭每日清单先行结算。对于预交住院押金确有困难的要给予预支医疗补助金帮扶;对于住院医疗审核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要给予借用医疗补助金额度的帮扶;对于即将期满,仍需住院的将给予延长医疗补助金期限的帮扶。
此外,开展新春送岗位、送扶持、送补贴、送政策的“就业援助四送”活动。送岗位: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保险经办部门积极协调就业服务部门,确认失业人员就业援助资格,通过开发开拓公益性服务岗位、鼓励企业招录等形式进行托底安置。送扶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受理自谋职业失业人员就业扶持资金的申请,压缩经办程序,确保在春节前将就业扶持资金发放到自谋职业人员手中。送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并续缴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稳定他们的就业岗位。送政策:对于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并反馈给民政部门,帮助他们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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