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外地来津在休闲浴场打工的青年,用改锥撬开更衣箱,两次窃得顾客现金1.91万元。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1年。
原籍河北省泊头市的邱某现年21岁,原籍吉林省松原市的赵某现年19岁,二人均系本市某休闲浴场男服务员。去年8月29日下午5时许,邱某预谋盗窃,随身携带两把改锥,来到该浴场三楼贵宾洗浴区,遇到赵某后,经赵某指引共同用改锥撬开3031号更衣箱,盗窃失主廖某皮包中的6100元现金。此后,邱某又于8月30日凌晨,再次来到三楼贵宾洗浴区,撬开3031号更衣箱,将失主廖某放在皮包内的其余1.3万元现金盗走。
去年8月30日,邱、赵二人将所盗现金分别存入各自的银行卡中。后经失主报警,警方将二人抓获。法院依法判决邱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赵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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